《在意義天際的寫作:阿多尼斯文選》是2012年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阿多尼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在意義天際的寫作:阿多尼斯文選
- 作者:阿多尼斯
- 譯者:薛慶國
- 出版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9月1日
- 頁數:253 頁
- 開本:32 開
- ISBN:9787513524575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序言,
內容簡介
《在意義天際的寫作:阿多尼斯文選》從阿多尼斯的雜文、散文及論著中精選約30篇文章,分為論阿拉伯文化與現實、談詩論藝、抒情短章、中國紀行等幾部分。此書出版對於我國讀者全面、深入了解當代阿拉伯文化與文學頗有裨益;對於由傳統向現代轉型時同樣面臨諸多挑戰的中國文化,也極富借鑑意義。
《在意義天際的寫作:阿多尼斯文選》講述在《阿拉伯人之舌》大詞典中,“Nafyi”(“流放”或“流亡”)一詞是指把人從其國家驅逐出境。阿拉伯人已知的流放有兩種:流放通姦者和流放陰陽人。“未婚而通姦者被流放他國。此乃《聖訓》中所言之‘放逐’。陰陽人之流放,意在其不為穆斯林城市所容。”根據《阿拉伯人之舌》記述,先知穆罕默德“曾下令驅逐名為海伊特和馬提歐的兩位男子,兩人皆為居於麥地那的陰陽人。”但是,過去的阿拉伯人知道政治意義上的流放嗎?或者,今天阿拉伯當局是否會對政治上的反對派判以流放和驅逐?據我所知,答案是:否。
圖書目錄
祖國與流亡地之外的另一個所在(代前言)
第一輯巴黎三人談:今天,阿拉伯人的作用何在?
美國式全球化和阿拉伯的“廢城”
人之城與神靈之城(節選)
影子的舞台(節選)
異端與創作
要甘地,不要格瓦拉
權力的欲望
異見者
三個聲音
雙重圍困
罪行·影響·意義
登峰造極的分裂悲劇
第二輯談詩歌
詩歌的未來,未來的詩歌
詩歌的意義在於攖犯
隨感
影與光
《古蘭經》文本與寫作的天際
《阿拉伯詩選》序言
《穩定與變化》緒論:方法與目的
《蘇非主義與超現實主義》前言
第三輯愛德華·薩義德
紀念賈拉魯丁·魯米
讀者、閱讀與其他
讚美零
短章集錦
浮光掠影
關於伊朗的追問
同一片天空,許多個太陽
北京與上海之行:雲翳潑下中國的墨汁
附:我眼中的詩人阿多尼斯
跋阿多尼斯:翱翔于思想天際的詩人
作者簡介
作者:(敘利亞)阿多尼斯
原名阿里·艾哈邁德·賽義德·伊斯伯爾,1930年生於敘利亞海濱村莊卡薩賓,1948年開始以“阿多尼斯”為筆名發表詩作。1956年移居黎巴嫩,20世紀80年代起長期在歐美講學、寫作,現定居巴黎。
阿多尼斯迄今共出版24部詩集,並有思想、文化、文學論著20部及大量譯著、編著。他曾榮獲布魯塞爾國際詩歌獎、土耳其希克梅特文學獎、馬其頓金冠詩歌獎、法國讓·馬里奧外國文學獎和馬克斯·雅各布外國圖書獎、義大利諾尼諾詩歌獎和格林扎納·卡佛文學獎,以及德國歌德獎等國際大獎。
阿多尼斯是當今世界最傑出的詩人之一,也是當代阿拉伯文化的標誌性人物。其作品體現的對阿拉伯文化的深刻反思、對詩歌發展的獨特見解,在阿拉伯甚至全世界都產生了深遠影響。近年來,阿多尼斯一直是諾貝爾文學獎的熱門人選。愛德華·薩義德稱他為“當今最大膽、最引人矚目的阿拉伯詩人”。
序言
在《阿拉伯人之舌》大詞典中,“Nafyi”(“流放”或“流亡”)一詞是指把人從其國家驅逐出境。阿拉伯人已知的流放有兩種:流放通姦者和流放陰陽人。“未婚而通姦者被流放他國。此乃《聖訓》中所言之‘放逐’。陰陽人之流放,意在其不為穆斯林城市所容。”根據《阿拉伯人之舌》記述,先知穆罕默德“曾下令驅逐名為海伊特和馬提歐的兩位男子,兩人皆為居於麥地那的陰陽人。”
但是,過去的阿拉伯人知道政治意義上的流放嗎?或者,今天阿拉伯當局是否會對政治上的反對派判以流放和驅逐?據我所知,答案是:否。
當然,確有不少阿拉伯的政治人物、作家、思想家和工人在艱難的主客觀環境下,自願或被迫地離開祖國前去國外。但這是出於渴望移民,是另一回事。就本質而言,移居他鄉並非流亡,相反,它是走出內心的沙漠。移居者受到內心愿望的驅使,想從“集體人”的階段轉向“個體人”的階段。這是對自由和解放的渴望,是對走出被束縛的傳統、走向自由革新的渴望。總體說來,對於移居者而言,移居並非為了與他者融合,而是為了挑戰風險,拒絕專制,期待工作和進步。確實,今天大部分阿拉伯移民都認為他們的現居國比原籍國更加理想,因為這些國家允許他們恢復被剝奪的自我,展現他們的天賦異稟,生活得自由自在。這樣,他們可以在狹窄而不無風險。但卻富有人性、道義性和創造性的道路上繼續前行,正如古代阿拉伯詩人所言:
“棲身之國皆為我國。”
或者:
“人如果久留一處,會令人司空見慣;
何不離開一段時間。歸來讓人另眼相看。”
以前,通姦者和陰陽人因其行為實屬疾患或有悖宗教和道德而被流放。至於政治上的反對派,則不予流放,通常是被處死,因為他被視為背叛了奉真主之命、蒙真主之惠建立的政權。如果他倖免於死,則意味著他要么逃脫、要么起義。有時死刑可以延緩,等待他退讓和懺悔,重新對當權者俯首聽命,但這種情況非常罕見。
我們只知道古代阿拉伯有兩個突出的例子,可視其為一般意義上的“政治流放”:
第一個是詩人塔拉法被流放和隔離,正如他本人所述,人們像“避開一匹癲駱駝”一樣躲避他。第二個例子是艾布·宰爾·厄法里被流放到沙漠中的里卜宰城。在現代,占領阿拉伯國家的殖民主義政權曾實行過政治流放。殖民結束後建立的民族國家,則不再訴諸流放,而使用其他更有效的途徑剷除異見者和反對派,因為這些國家不是建立在自由選擇的基礎之上,其政權也不顧及包括多數群體和少數族裔在內的所有國民,而只厚顧與其關係密切、對其效忠的特殊群體。於是,在宗教、教派、意見上的格格不入者和尋求有尊嚴生活的人們面前,自動流亡的道路被打通了。
少數群體的地位在不同的阿拉伯國家存在差異。在一些阿拉伯國家,少數群體不能參與政治,甚至沒有議會代表。不僅宗教少數群體如此,少數民族也走上流亡之路。比如庫德人。而古代延續至今的少數宗教和民族,如薩比教徒、亞述人、迦勒底人和古敘利亞人,其人口正面臨危險的衰減,他們幾乎集體移居至世界各國。
今天,阿拉伯執政者不再以政治流放對付異己,這是一個需要仔細審視的現象。對我而言,這首先表明自由思想在阿拉伯生活中並不有機存在著,因為個人——作為個體或獨立的人,能支配自己意志、思想和行動的人。能決定自我命運的人——的思想也是不存在的。“集體—民族”是最完美的政治和文化存在,也是這一存在的基礎和標準。它是大樹和母親,個人只是其中的一瓣細芽。個人不應有見解,除非這種見解只是集體的延伸和重複。“對宗教發表意見者,即使正確也是錯誤”,這一教法判語證實了我的看法。根據這種思維,真理不是一種進發,也不是思想和現宴不斷接觸後的產物,它預先存在於宗教經典,存在於獲得“公議”的經典詮釋之中。因此,人包含在集體和民族當中,他只是衣服上的一道褶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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