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土州判官,官名。州判官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糧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馬等事,秩從七品。明代亦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州置此官,以當地首領為之。令其謹守疆土,附輯土民,修職貢,供徵調,無相攜貳。頒給銅印、敕書,賜冠帶,準世襲。有關考核、晉升、降調、革除事宜隸吏部。為數甚少,僅雲南鎮南、北勝、南安州各1名,貴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稱土州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