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購置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各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費用。
土地購置費包括:(1)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補償費、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及土地徵收管理費等;(2)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出讓金;(3)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資金。以劃撥和“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所支付的資金在房地產項目竣工後計入新增固定資產,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權所支付的出讓金不計入新增固定資產。土地購置費按當期實際發生額計入投資。土地購置費為分期付款的,應分期計入房地產開發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