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
二月二“土地誕”也稱“
社日節”,社日分為春社日和
秋社日,
春社是立春後第五個戊日,秋社是立秋後第五個戊日(戊,五行屬土)。我國南方普遍奉祀土地神,土地神又稱”社“、”社神“、”土神“、”福德正神“,客家人稱”土地伯公“。土地神是廣為敬奉的神靈之一。“土地誕”習俗主要是祭祀土地和聚社會飲,借敬神、娛神而娛人。在浙江、福建、廣東、廣西等地區,既有類似龍抬頭節習俗,又有以祭社習俗為主的”二月二“習俗。從上古開始,社神就成為了祭祀系統中的祀典之神。時至今日,古老的“社神”已有了很多變化,但祭祀土地神的習俗一直保留下來,並隨著華人的遷徙,在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也開花結果,落地生根。
《
香山縣誌》載:“二月上戊祭社,燒大彩爆竹。”據史料稱:土地誕俗稱土地公、護土神、土地神和土神等。習慣上稱春社,是古代人們春天祭祀社神(即土地神),以祈求豐收的日子。《
白虎通義》載:“地載萬物者,釋地所以得神之由也”。土地神在人的日常生活中處於重要地位,不但家族大,而且分布廣。在居家中有居家土地神,村莊有村莊的土地神,城市有城市的土地神,有的將土地供奉在家門口,有的則供在村落的社廟中。總之土地神的職責就是保佑著一方土地之內的人物康泰,人口清潔,出入平安了。因此,土地神崇拜是古代先民的原始崇拜,這是因為先民們覺得地載萬物,取材於地,所以歷史上的二月二土地誕,各鄉村民都大肆操辦,以祈求地潤萬物,五穀豐登。這一習俗自古傳承。
分祭肉
分祭豬肉,聚眾宴飲,奏樂歡娛。社祭作為民眾歡聚節日的習俗,在龍抬頭這天也會上演。《廣州府志》引《番禺志》載:“二月二日土地會,大小衙署及街巷無不召梨園奏樂娛神。”昔日那祭社的盛況及人們聚眾宴飲的歡娛場面,在這些記載中可見一斑。
炮會
二月二土地神誕辰,在廣東部分地區,當地男女老少會用震天的鞭炮祈求風調雨順、五穀豐登,“龍頭節”這一習俗被人們稱作“炮會”。
地方習俗
據《
中山市志》稱:解放前,中山農村許多地區在這天公祭街頭路邊的
神社(
土地公,古稱為護土神),祈求風調雨順。入夜焚燒用禾桿束製成的巨大花炮,其中帶有兩個小炮,稱“豬仔炮”,相傳拾獲者有添丁的徵兆。習慣上這種形式,稱為“
搶花炮”,中山的客家人較為重視此俗,曾有“搶花炮”的社火活動。由此可見,中山過去二月二土地誕是較隆重的習俗之一。中山在歷史上除了二月二土地誕外,尚有“二月二龍抬頭”之說。在古代的農事活動多靠天雨,而春耕多在二月初開始,因而自古以來,先人多在二月二日龍抬頭之日,備齊三牲果品設壇祭祀龍王,人畜兩旺,祈求豐收。
佛山傳統“誕”日特別多,從二月初二開始到五月十三就有“土地誕”“北帝誕”“天后誕”“關帝誕”等不下十個“誕”日,其中不乏一些諸如“金花誕”“婆娘誕”的“誕”日。土地誕日有歷史的土地誕“搶頭炮”活動。“南粵民眾在嶺南大地上繁衍生息了十餘萬年,他們創造了許多具有地域特點的民風民俗,這些古老的習俗慣制仍然是嶺南的象徵。” 對於廣東民俗文化的這段簡介,也成為對佛山節慶文化最好的詮釋。
在東莞厚街本地人眼中,是“土地誕”的重要日子。厚街本地人除了會在門口掛起一對蒜苗,給土地公賀壽,保佑自家平安之外,不少社區還保留土地誕分燒豬的習俗,還有傳承百年“搶炮頭”活動,寓意“搶好運”。每年奪得“炮頭”者,將獎品如數歸還或者是加倍歸還,以便“土地誕”送雞、鵝的活動能年年舉行,寓意將好意頭延續下去。
福州獨管“二月二”叫“土地誕”。我國其他地方的土地公是有名有姓的,福州的土地公雖然沒有姓名,不過可是統神——不僅是保一方平安的平安神,而且還是護財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