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過程中農民財產權保護法律問題研究》是2018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郭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整理過程中農民財產權保護法律問題研究
- 作者:郭潔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2月
- 頁數:389 頁
- 定價:9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967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土地整理過程中農民財產權保護法律問題研究》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農村發展與農民財產權保護法律問題研究”的後續成果,即以土地整理為對象的專門性問題的研究。本書分為五個部分:農地整理權屬調整法律問題研究;宅基地置換中農民財產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研究;填塗造地過程中農民財產權益保護制度研究;農地整理背景下農村公共設施管護模式的立法創新;城中村改造中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主體制度的完善。其中土地整理的權屬調整、填塗造地過程中的徵收補償、公共設定管護的地役權構造均為既有研究,沒有涉獵具有創新性的研究主題。本書的研究結論對於新型城鎮化和農地規模經營目標下的土地制度需求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作者簡介
郭潔,遼寧台安人,遼寧大學本科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得民商法專業碩士學位,於遼寧大學獲得管理學博士學位。現任遼寧大學經濟法、民商法專業博士生導師,遼寧省特聘教授。長期致力於土地法治的研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兩項。於《法學研究》發表論文兩篇,《新華文摘》全文轉載一篇。曾獲第二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遼寧省政府獎一等獎、二等獎。研究報告曾獲遼寧省原省長陳政高、副省長張成寅、政法委書記李文章同志的批示,司法建議《民刑交叉案件審理疑難問題處理》獲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採納。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2004年至2013年任遼寧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圖書目錄
內容摘要
引言
一、農村土地整理的範圍:農地整理和建設用地整理
二、公權力干預私權利:農村土地整理行為的法律特徵
三、法制不彰:我國農村土地整理過程中農民財產權保護的必要性
第一部分農地整理權屬調整法律問題研究
第一章農地整理過程中調整土地權屬的意義
一、農地整理與土地權屬調整的基本含義
二、農地整理過程中權屬調整的意義
第二章我國農地整理權屬調整的基本類型和制度樣本
一、農地權屬調整的基本類型
二、農地權屬調整的地方樣本
第三章我國現行農地整理權屬調整的制度評價
一、現行立法框架的一般描述
二、現行農地整理權屬調整立法的特點
三、現行立法與農地整理的規則之間制度衝突分析
第四章農地整理過程中權屬調整規則的立法構建
一、按照《立法法》合理分配農地權屬調整規則的立法權
二、確立不同土地所有權可流轉的規則
三、增加農地整理作為承包經營權調整的法定事由
四、明確新增耕地利益的分配規則
五、以準徵收規則平衡少數權利人的正當權益
六、建立農地權屬爭議的民事程式
第二部分宅基地置換中農民財產權益保護制度研究
第一章宅基地置換的制度解析
一、相關概念的界定
二、宅基地置換行為的法律屬性
三、宅基地置換的基本流程
第二章宅基地置換對農民財產權益的影響
一、宅基地上承載的農民權益類型
二、宅基地置換對農民權益影響分析
第三章宅基地置換中農民房地產權利保護制度研究
一、宅基地置換后土地所有權歸屬
二、宅基地置換後農民房屋產權的歸屬
第四章宅基地置換中農民補償權益制度研究
一、代表性地區農民補償權益規則的不同模式及評價
二、不同模式下農民財產權補償制度存在的問題
三、確定宅基地置換中農民財產權益補償規則
第五章宅基地置換中農民土地增值分配權益制度研究
一、代表性地區農民土地增值分配權益規則的不同模式及評價
二、不同模式下農民宅基地置換中土地增值分配製度存在的問題
三、合理確定農民土地增值利益分配權
第三部分填塗造地過程中農民財產權益保護制度研究
第一章填塗造地行為的規範解析
一、灘涂的含義
二、灘涂與海域的區別
三、填塗造地的含義
四、填塗造地的一般程式
五、填塗造地行為的法律特徵
六、填塗造地行為的權利基礎
七、填塗造地行為的民事屬性
第二章填塗造地對農民集體及農民財產權益的消極影響
一、農民集體喪失灘涂所有權
二、農民失去灘涂養殖的生存權益
三、農民集體灘涂用途變更後收益權受損
第三章填塗造地過程中農民財產權益保護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國家與農民集體對新增土地收益權配置的失衡
二、灘涂徵收補償制度的不足
三、現行法律責任制度難以有效預防違法行為和填補權利損害
第四章填塗造地過程中農民財產權益保護的立法完善
一、確立灘涂資源獨立的民事客體地位
二、建立合理的灘涂專門性補償制度
三、確立農民集體灘涂用途變更的收益權
四、完善違法填塗造地行為的責任機制
第五章填塗造地過程中農民環境權保護制度研究
一、填塗造地行為減損農民生態環境權益的二元性表現
二、現行農民生態權益保護制度存在的問題
三、完善農民生態環境權益矯正機制的制度路徑
第四部分公共設施管護模式的立法創新
第一章農村公共設施管護行為的法律問題分析
一、農村公共設施及其管護行為的一般描述
二、現行農村公共設施管護法律制度評析
三、農村公共設施管護困境的理論分析
第二章農村公共設施管護的基本制度需求
一、厘定產權關係,明晰管護主體
二、引入市場機制,強化行為激勵
三、構建協商機制,搭建利益協調平台
四、穩定管護關係,建立長期化管護制度
第三章農村公共設施管護的替代模式
——公共地役權制度
一、公共地役權的法律特徵
二、代表性國家公共地役權制度的經驗與啟示
第四章基於地方經驗的公共地役權制度改革
一、農村公共設施管護地方改革的制度模式
二、公共地役權制度與公共設施管護改革的制度適應性分析
第五章農村公共設施管護中的公共地役權制度構建
一、公共地役權模式的總體立法框架
二、土地整理背景下公共地役權的適用範圍
三、公共地役權關係的參與主體
四、公共地役權的設立方式
五、管護義務內容
六、公共地役權的物權變動模式
七、公共地役權設立後的補償規則
第五部分城中村改造中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主體制度的完善
第一章城中村改造過程中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的必要性
一、城中村改造對農民集體財產關係的影響
二、農民集體財產權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面臨的侵權風險
第二章現行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主體制度的非適應性
一、現行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主體制度的內容
二、現行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規則存在的障礙
第三章現行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主體制度非適應性的成因
一、傳統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主體理論的羈絆
二、特殊的社會政策引致的救濟行為非法制化
第四章城中村改造過程中農民集體財產權救濟主體問題的解決
一、救濟主體理論的創新
二、救濟主體規則的再造
附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