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人子弟

土人子弟是元代對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土官子弟的稱呼。元代始設宣慰使、宣撫使、招討使、安撫使、長官等土司官號,管理西南苗彝各族,並於至元十七年(1280)在雲南省建孔廟,置學舍,招勸土人子弟入學讀書。明因元制, 土司官號略同,品位如一般州縣官。英宗正統年間許土官嫡子入附近儒學讀書,至世宗嘉靖二十六年(1547)命歸順土官子孫照例入學讀書,並享受食廩待遇。

後因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學校食廩取解待遇優厚,他處士民往往冒籍濫入。神宗萬曆四年(1576),明令廣西、雲南、四川凡改土歸流州縣及土官地方建有學校者,嚴加考核,只準土著子弟考充附學。清代部分地區實行改土歸流,但學校設定及土司子弟入學讀書,均無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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