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行為矯正

團體行為矯正,是指改組織中多數人都有的不正確行為的方法。其理論基礎是斯金納的強化理論,即通過正強化,塑造人們期望的行為。心理學家卓哈與富斯菲爾德提出“組織行為矯正的系統方法”。

一般包括如下步驟:(1)明確應矯正的行為;(2)分析並列出導致這些行為產生的條件;(3)明確正確的行為,即矯正後應該有的行為;(4)設計出強化計畫並實施計畫;(5)檢查矯正結果。一旦不成功,再重複以上步驟,直至矯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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