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一些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為滿足市場、科技快速變化及多樣性需求開始開展標準制定與實施活動,由此出現了協會標準、學會標準等多種形式的團體標準這些團體標準的制定和實施體現了市場在標準化資源配置中的決性作用,在支撐市場經濟運行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為落實改革方案要求,引導具有標準化需求但缺乏標準化工作基礎的團體遵循標準化活動規律開展標準化活動,為已具有一定的標準化工作基礎的團體遵循標準化活動規律來改進和完善其相關程式規則提供指導,制定該標準。
編制進程
2014年11月20日,國家標準計畫《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20141509-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286(
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只承棗鴉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4年9月-2015年3月,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單位完成資料收集、翻譯及分析研究等標準的前期預研和論證工作。期間,在支撐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進行團體標準制度設計過程中,多次組織專家進行討論,基本確定了標準主體框架。
2015年3月中旬-2015年4月中句,技術委員會面向社會公開徵集工作組成員。
2015年4月下旬,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對報名登記的專家進行篩選,並提出工作組工作方案,確定了工作組的組織架構及其職責工作進度安排。
2015年5月工作組成立會議暨標準編制討論會召開。會議邀請來自石化檢維修聯盟、中國文化產業協會、閃聯產業協會、機械工業北京電工技術經濟研究所、品牌保護委員會、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組織和單位的十餘名代表進行討論。會議明確了各研究組的組長、組員、研究任務樂戶虹等,確立了標準的基本技術內容,形成標準草案稿。
2015年5月中旬,工作組召開內部討論會,邀請來自閃聯產業協會、中國通信戒店燥標準和主判化協會、API產業聯盟、石化檢維修聯盟、中國文化產業協會、北京市專利代理人協會、品牌保護委員會、中國特檢院、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機械工業北京電工技術經濟研究所、自門子(中國)有限公司、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組織和單位共20餘名相關專家參與研討,對標準草案稿進行了修改,形成徵求意見一稿。
2015年5月底至6月底,徵求意見一稿由國家標準委工業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辦公廳(室)、總裝備部電子信息部,各有關聯合會、學協會等85家單位以及總局各司局委發文徵求了意見。在此期間,共收到64個單位的反饋,其中,41個單位表示無意見,23個雅船雄牛單位有意見,共提出60條意見。工作組秘書對反饋意見進行了梳理,並提交工作組全體成全享員會議討論。
2015年8月中旬,工作組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對反饋意見進行了處理,並結合反饋意見處理,對徵求意見一稿進行了修改。
2015年9月下旬,國家標準委組織召開了團體標準發展指導意見起草工作座談會,根據座談會上反饋的意見,對修改後的徵求意見一稿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形成正式面向社會的徵求意見稿。
2016年4月25日,國家標準《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斷乃少南》(GB/T 20004.1-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王益誼、杜曉燕、逄征虎、白殿一、劉三江、張維華、馮曉升、朱翔華、藍麒、張小林、曾雁鴻、劉慎齋、張珺、黃永衡、詹達天、田川、王亞寧、強毅、劉澤華、吳麗萍、高永懿、張瑩、洑春乾、丁蔚、葛建軍、姚歆、侯福深。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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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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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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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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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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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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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團體標準化的組織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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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團體標準制定程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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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團體標準的編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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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團體標準的推廣與套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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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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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2016)提供了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的一般原則,以及團體標準制定機構的管理運行、團體標準的制定程式和編寫規則等方面的良好行為指南。該標準適用於指導各類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
註:除非特殊說明,該標準中“團體”指“社會團體”。
引用檔案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 | GB/T 20000.1 標準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標準化和相關活動的通用術語 |
GB/T 20003.1 標準制定的特殊程式—第1部分:涉及專利的標準 |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2016)與《關於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的指導意見》同時發布實施,同時加大在各個層面對該標準實施的宣貫和培訓,必要時編寫標準宣貫教材。
意義價值
《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2016)旨在對學會、協會、聯合會、商會、產業技術聯盟等各類社會團體法人開展標準化活動確立共同使用和重複使用的條款,為其開展標準化活動提供指導。該標準的編制參閱了大量的中國國內外關於組織或團體開展標準化動的良好行為規範檔案,中國國內外標準組織或機構的著作權政策、專利政策,以及中國國內已有開展標準化活動的學協會和聯盟在組織機構運行、標準制定等方面的經驗和做法。在充分借鑑已有經驗的基礎上給出了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的良好行為指南,為各類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提供具體的操作指導。
2015年8月中旬,工作組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對反饋意見進行了處理,並結合反饋意見處理,對徵求意見一稿進行了修改。
2015年9月下旬,國家標準委組織召開了團體標準發展指導意見起草工作座談會,根據座談會上反饋的意見,對修改後的徵求意見一稿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形成正式面向社會的徵求意見稿。
2016年4月25日,國家標準《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2016)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2016)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王益誼、杜曉燕、逄征虎、白殿一、劉三江、張維華、馮曉升、朱翔華、藍麒、張小林、曾雁鴻、劉慎齋、張珺、黃永衡、詹達天、田川、王亞寧、強毅、劉澤華、吳麗萍、高永懿、張瑩、洑春乾、丁蔚、葛建軍、姚歆、侯福深。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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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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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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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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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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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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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團體標準化的組織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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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團體標準制定程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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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團體標準的編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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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團體標準的推廣與套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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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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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2016)提供了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的一般原則,以及團體標準制定機構的管理運行、團體標準的制定程式和編寫規則等方面的良好行為指南。該標準適用於指導各類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
註:除非特殊說明,該標準中“團體”指“社會團體”。
引用檔案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 | GB/T 20000.1 標準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標準化和相關活動的通用術語 |
GB/T 20003.1 標準制定的特殊程式—第1部分:涉及專利的標準 |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2016)與《關於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的指導意見》同時發布實施,同時加大在各個層面對該標準實施的宣貫和培訓,必要時編寫標準宣貫教材。
意義價值
《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GB/T 20004.1-2016)旨在對學會、協會、聯合會、商會、產業技術聯盟等各類社會團體法人開展標準化活動確立共同使用和重複使用的條款,為其開展標準化活動提供指導。該標準的編制參閱了大量的中國國內外關於組織或團體開展標準化動的良好行為規範檔案,中國國內外標準組織或機構的著作權政策、專利政策,以及中國國內已有開展標準化活動的學協會和聯盟在組織機構運行、標準制定等方面的經驗和做法。在充分借鑑已有經驗的基礎上給出了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的良好行為指南,為各類團體開展標準化活動提供具體的操作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