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娶 舊時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江蘇高淳一帶。結婚後如果男方遊蕩不軌,不顧妻子的生活,女方就暫住在娘家,或投靠親戚。丈夫覺改邪歸正後,再來接妻子回家,俗稱“團娶"”。如果丈夫殘廢、犯法,妻子往往也是這樣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