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社(古代踢球組織)

圓社(古代踢球組織)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圓社,出自《水滸傳》,意思是宋 代踢球的團體。

許多歷史文獻上都有“天下稱圓社”的記載。

由此看來,圓社是全國性的踢球組織。

蹴鞠發展到南宋時,踢球藝人有了專門的團體組織,稱“圓社”又名“齊雲社”,齊雲者,形容球踢得高入雲霄也。圓社是全國性的,各地都有,以臨安(杭州)的圓社實力最.雄.厚,高俅即是圓社社員。圓社訂有社規,規定參賽的人數、比賽規則等,參加圓社的人,要遵守社規,如不許做“人步拐、退步踏;人步肩、退步背”等危險動作。還規定“狂風起不踢,酒後不可踢”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圓社
  • 外文名:Round club
  • 出現時間:南宋
簡介,發展歷史,

簡介

許多歷史文獻上都有“天下稱圓社”的記載。由此看來,圓社是全國性的踢球組織。
蹴鞠發展到格頌遙南宋時,踢球藝人有了專門的團體組織,稱“圓社”又名“齊雲社”,齊雲者,形容球踢得高入雲霄也。高俅即是圓社社員。圓社訂有社規,規定參設勸嚷賽的人數、比賽規則等,參加圓社的人,要遵守社規,如不許做“人步拐、退步踏;人步肩、退步背”等危險動作。還規定“狂風起不踢,酒後不可踢”等。
許多城市都有圓社,一個人參加了圓社,就可以到處跑碼頭,圓社對他們進行技術考核,通過後即可以免費接待他們。圓社中的社員,論技術高低分等級,最高級稱校尉,女子進入校尉級的,稱女校尉。著名元曲家關漢卿就有兩首《女校尉》散曲,描寫女校尉碑擊虹的球技。到明朝時,為了提高女子蹴鞠的水平,開始從雜技行業中選拔蹴球伎。因為雜技演員身手更為承殼格精敏捷靈活,所以,明代蹴球伎的能力明顯超過前朝,如雜技女子彭雲秀就是蹴鞠“明星”,名噪一時。

發展歷史

宋元時代的蹴鞠專業書籍多次提到圓社。據《蹴鞠譜》說,一個人參加了圓社組織,就可以五湖四海到處遊逛了,因為許多地方都有圓社。圓社對他們進行技術考核,通過後即可接待。
從《蹴鞠譜》等書中還可以看出,宋代足球很重視熟悉球性和控球能力。而且,人們已經認識到蹴鞠不只是可供娛樂,也有健身和培養思想品德的作用。
據《蹴鞠譜》的記述,該球社在京城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流傳著“若廈凝論風流,無過圓社”,“人都道齊雲一社,三錦獨爭先”。這些話都是對球社的反映和稱譽。
踢球時應注意運動衛生。這可以說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民間足球協會了。
民間足球組織的出現,更使這項運動趨於社會化。它從軍隊、宮廷的專業隊,更進一步普及於民間。
到了元遼金時代,市民的蹴鞠活動亦很興盛,而且還大量出現.在文學作品中。
元曲中就有很多描寫當時市井閒人蹴鞠活動的情況己危仔,如大戲曲家關漢卿的散曲中有兩首《女校尉》套曲,校尉是圓社中藝人的最高等級,元代有了女校尉,“蹴鞠場上,鳴珂巷裡,南北馳名,寰中刻意”。“關白打、官場小踢,竿網下,世無雙,全場兒占了第一”。
女蹴鞠藝人表演在消閒娛樂中有重要地位,“茶餘飯飽邀故友,謝館秦樓,散悶消愁,唯蹴鞠最風流,演習得踢打溫柔。”鄧玉賓《仕女園社氣球雙關》更道:“似這般女校尉從來較少,隨圓社常將蹴鞠抱拋,占場兒陪伴了英豪”等等。
這說明元代市民的蹴鞠繼宋之後仍非常普遍。90年代初,考古工作者曾在內蒙的遼墓中只記符轎,發現了當時蹴鞠活動的壁畫,從畫面的布局看,應是一般的“白打”踢法,說明在遼代的北方少數民族中,蹴鞠活動也較為普及。
在古代蹴鞠的發展史上,唐宋時代的蹴鞠運動堪稱中國古代蹴鞠史上的第二次高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