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中心敘述法】 案情總有箇中心問題,有個發生、發展的過程,記敘時將材料圍繞主旨敘述。離婚案件,圍繞夫妻感情的演變過程這箇中心寫,即先寫雙方結婚時的感情基礎,主要敘說雙方結婚的方式(是自由戀愛還是包辦婚姻)和結婚時的感情狀況(一般、較好、很好、不好);後寫婚後感情的演變情況,主要敘說雙方何時因何事發生矛盾,感情開始惡化,又如何逐步發展到破裂的地步。這樣寫既符合事物發生、發展的規律,又能圍繞感情是否破裂這個決定能否離婚的中心,利於人民法院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