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民政局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民政局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民政局是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民政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承擔縣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
(三)擬訂全縣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四)擬訂全縣基層民眾自治和城鄉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執行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論證、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地名管理和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縣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七)擬訂全縣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全縣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縣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督查督辦、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文書檔案管理及會務、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政策、規劃,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實施民政系統法制宣傳工作,組織民政政策理論研究。擬訂全縣社會工作和志願者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謀劃並組織實施民政產業項目,負責系統內項目規劃、立項、上報、審批及施工管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中央、省、市和縣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社會救助股。擬訂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縣級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全縣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縣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救助相關辦法。指導全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股。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貫徹執行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調查論證、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負責編輯和審定全縣行政區劃和標準地名的書圖資料。
(五)社會事務股。擬訂全縣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理許可權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縣社會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組織黨群建設等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縣婚姻、殯葬管理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管理機構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火化證、骨灰安放證、婚姻登記證的管理。
(六)社會福利股。擬訂全縣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縣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兒童福利、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縣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承辦全縣港、澳、台收養登記。
擬定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全縣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殘疾人社會福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鄉鎮際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負責貫徹落實《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促進全縣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全縣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毀,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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