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該標準在研製過程中,多次召開了工作組內部研討會,並與有關政府主管部門、保險及其相關企業、國際物流企業、進出口貿易企業、院校和相關協會建立了有關標準制定溝通聯絡關係,認真聽取各方對標準進行技術指導意見。標準起草組會綜合各方意見並結合國際主流電子商務標準的發展趨勢,於2018年3月形成了標準的徵求意見稿(第五稿)。
2018年12月29日,國家標準計畫《國際貿易業務數據規範—貨運代理》(20184293-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83(全國電子業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該標準形成徵求意見稿之後,為了進一步徵求社會意見,以期望標準得到更廣泛的支持和認可,按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2019年1月向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發函徵集意見,徵集意見期限為一個月。
2020年11月19日,國家標準《國際貿易業務數據規範—貨運代理》(GB/T 39447-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1年6月1日,國家標準《國際貿易業務數據規範—貨運代理》(GB/T 39447-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國際貿易業務數據規範—貨運代理》(GB/T 39447-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參考UN/CEFACT供應鏈參考數據模型需求規範映射。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深圳市坤鑫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廈門登涵船務有限公司、北京九星時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大地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義境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新疆高新技術項目開發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北京中標縱橫標準科技有限公司、重慶精驛行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喀什金利達國際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和田恆揚對外貿易有限公司、大連萬發聯合航貿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德魯亞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中國計量大學、四川紅世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圖木舒克市海納進出口有限公司、伊犁通瑞達運輸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林忠、張蔭芬、林婷、姚樹紅、郭降朱、曹建峰、林曉煒、黃志平、金旭峰、向國倫、楊希江、蔣嘯冰、康樹春、陳銘、雷雨峰、易榮華、趙素華、董麗、張嘯、蔡依荻、鐘晶、朱嬌楊。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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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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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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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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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定義和縮略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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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業務場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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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需求規範映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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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實體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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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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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際貿易業務數據規範—貨運代理》(GB/T 39447-2020)規定了國際貿易業務數據規範中與貨運代理業務相關的供應鏈業務場景、需求規範映射和信息實體定義。《國際貿易業務數據規範—貨運代理》(GB/T 39447-2020)適用於與跨境貿易運輸業務相關的行政服務和業務實體之間的供應鏈數據交換。
引用檔案
| UN/CEFACT 核心構件庫(Core Component Library) |
UN/CEFACT 核心構件庫子集(語境核心構件庫)[Subsetof CCL(Context CCL]) | UN/CEFACT 核心構件業務文檔集技術規範(Core Component Business Document Assembly Techical Specification,CCBDA)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在組織上建議率先在參與標準制定的國際貿易物流企業中套用實施,並逐漸帶到行業內其他與跨境業務相關的企業積極實施該標準。並將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好的改進建議反饋起草組以便進一步對該標準的修訂完善。在技術上,在標準實施過程中,按照該標準中給出技術規範逐步對以開放式電子數據交換業務和業務建模的現行跨境第三方信息平台、貿易物流參與方信息化平台上供應鏈信息交換和共享進行規範,通過該標準的實施,儘可能地在跨境貿易物流電子商務交易環境中對供應鏈數據交換業務和業務數據實現規範化和一致性。
意義價值
《國際貿易業務數據規範—貨運代理》(GB/T 39447-2020)的制定,有利於提高國際貨運代理在供應鏈管理中的水平,通過系統的方法來協調所有環節,讓系統處於最流暢的運作中,提升整個業務鏈條的效率和效益,與國際接軌同步發展。
《國際貿易業務數據規範—貨運代理》(GB/T 39447-2020)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有助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