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

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

《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GB/T 38709-2020)是2020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國際貨運代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GB/T 38709-2020)規定了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中的一般要求、鐵路運輸安排、貨櫃管理、確定運價、接受客戶託運作業、國際聯運計畫申請、提箱和裝箱作業、報關作業、鐵路運單繕制與流轉、裝車發運、運輸單證簽發、過境作業及過程跟蹤、抵達前通知、目的地轉關/清關與貨物交付等作業規範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國際貨運代理及其相關企業,亦可作為企業管理的參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ing railway transport operation
  • 標準號:GB/T 38709-2020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1
  • 標準類別:管理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00.01
  • 發布日期:2020-03-31
  • 實施日期:2020-10-01
  • 歸口單位:全國國際貨運代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國際貨運代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國際物流也是現代物流系統中重要的物流領域,各個國家都很重視本國物流與國際物流的銜接,在本國物流管理髮展初期就力求使本國物流標準與國際物流標準化體系一致,以降低貿易物流成本和運營風險,實現國際物流標準統一化,打破各國或地區標準不統一的技術貿易壁壘,從而加速國際貿易的物流過程。但在中國貿易物流標準化工作起步較晚,基礎比較薄弱,在參與或制訂、吸收或轉化國際或區域標準能力不足,在貿易物流供應鏈安全與安保、跨境運輸安全要求、作業與單證規範等方面,尚不能與國際標準有效銜接。
外貿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保障國際貿易供應鏈安全,《商貿物流發展專項規劃》也相應提出相應要求。新亞歐大陸橋運輸的暢通與便利化,在亞歐國際經濟貿易與貨物流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GB/T 38709-2020)。

編制進程

2016年10月13日,國家標準計畫《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20161352-T-322)下達,項目周期36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提出,由TC489(全國國際貨運代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20年3月31日,國家標準《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GB/T 38709-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0年10月1日,國家標準《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GB/T 38709-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GB/T 38709-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深圳市坤鑫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重慶市國際貨運代理協會、義烏市金隆義境通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重慶精驛行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嘉興市大地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德魯亞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和田恆揚對外貿易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工業供銷西北有限公司、國富通信息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福建金航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新疆高新技術項目開發研究院(有限公司)、喀什金利達國際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德和衡(重慶)律師事務所、圖木舒克市海納進出口有限公司、大連萬發聯合航貿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林忠、蔣嘯冰、陳智勇、曹春事、康樹春、陳銘、楊希江、雷雨峰、姚樹紅、夏耘、金旭峰、劉媺姍、別家昕、曹建峰、蔡依荻、候慧敏。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2
4一般作業要求
2
5鐵路運輸安排
3
6貨櫃管理
3
7確定運價
3
8接受客戶託運作業
4
9國際聯運計畫申請
4
10提箱和裝箱作業
4
11報關作業
5
12鐵路運單繕制與流轉
5
13裝車發運
5
14運輸單證簽發
5
15過境作業及過程跟蹤
6
16抵達前通知
6
17目的地轉關/清關與貨物交付
6
附錄A(資料性附錄)國際鐵路運輸單證
8
附錄B(資料性附錄)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
27
附錄C(資料性附錄)海關出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
28
附錄D(規範性附錄)國際貨運代理運輸憑證(FCT)
29
參考文獻
3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GB/T 38709-2020)規定了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中的一般要求、鐵路運輸安排、貨櫃管理、確定運價、接受客戶託運作業、國際聯運計畫申請、提箱和裝箱作業、報關作業、鐵路運單繕制與流轉、裝車發運、運輸單證簽發、過境作業及過程跟蹤、抵達前通知、目的地轉關/清關與貨物交付等作業規範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國際貨運代理及其相關企業,亦可作為企業管理的參考。

引用檔案

GB/T 22151-2008 國際貨運代理作業規範
GB/T 28831 國際貨運單證繕制規範
GB/T 28832 國際貨運單證繕制質量要求
GB/T 28833 國際物流責任保險投保、索賠規則
GB/T 28839 進出境貨物木質包裝申報規範
GB/T 30055 國際貨運代理報關服務質量要求
GB/T 30056 國際貨運代理拼箱服務質量要求
GB/T 30057 國際貨運代理契約規範
GB/T 30347 國際貨運代理危險貨物運輸服務質量要求
GB/T 30349 貨櫃貨運代理服務規範
GB/T 30838 契約承運人服務質量要求
GB/T 31084 國際貨運代理運輸單證交接規範
GB/T 31085 國際貨運代理單證簽發規範
GB/T 38708 國際貿易貨物交付與貨款支付的風險控制與防範
國際貨約/國際貨協運單指導手冊(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附屬檔案第6號)
國際鐵路運輸危險貨物規則(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Dangerous Goods by rail,RID)
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by Rail,CIM)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Agreement on International Railroad through Transport of Goods)
UN/ CEFACT 第1號建議書:聯合國貿易單證格式實踐指南(UN/ CEFACT Recommendation No.1 United Nations Layout Key for Trade Documents Recommended Practice & Guidelines)
中亞區域經濟合作承運人和貨運代理人協會聯合會(CFCFA)第2號推薦性標準:國際物流責任險—承運人責任保險要素[CAREC Federation of carrier and forwarder associations(CFCFA)Recommendation No. 2: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iability insurance—Basic elements of carrier liability insurance]
中亞區域經濟合作承運人和貨運代理人協會聯合會(CFCFA)第3號推薦性標準:國際物流責任險貨運代理人責任保險要素[CAREC Federation of carrier and Forwarder associations(CFCFA)Recommendation No. 3: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iability insurance—Basic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 liability insurance]
中亞區域經濟合作承運人和貨運代理人協會聯合會(CFCFA)—第5號推薦性標準:國際貨運代理標準交易條件[CAREC Federation of Carrier and Forwarder associations(CFCFA) Recommendation No 5: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s trading conditions]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國際貨運代理鐵路聯運作業規範》(GB/T 38709-2020)用以指導、規範和促進新形勢下中國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國際鐵路聯運物流大通道可持續發展,促進供應鏈各環節有效銜接,對發展中國貿易物流,提高中國物流安全保障水平都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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