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行船舶是指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在中國與其他國家(地區)之間從事客貨運輸的中國籍和外國籍船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航行船舶的管理
- 辦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 辦事機構:上海海關現場業務三處
- 辦事程式:船公司的書面申請
國際航行船舶是指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在中國與其他國家(地區)之間從事客貨運輸的中國籍和外國籍船舶。
國際航行船舶是指經交通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在中國與其他國家(地區)之間從事客貨運輸的中國籍和外國籍船舶。...
國際航行船舶是指來自或開往國外航行於世界各國港口之間的外國籍或中國籍海上運輸工具,主要包括用於運載進出口貨物的輪船和用於運載進出境旅客的輪船。...
第六條 船方或其代理人應當在船舶預計抵達口岸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駛離上一口岸時),填寫《國際航行船舶進口岸申請書》,報請抵達口岸的港務監督機構審批。
《國際航行船舶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辦法》於2002年12月19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國際航行船舶物料供應單位衛生監督規程(SN/T 1208-2003)》的附錄A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國家認證認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國際航行船舶及其所載貨物、物品監管辦法》在1991.08.15由海關總署頒布。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國際航行船舶及其所載貨物...
一、有外輪供應任務的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指定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在今年9月份以前,對國際航行船舶港口供應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除外輪...
該修正案對附則中船舶進出港時須向有關口岸檢查機關提交的國際海事組織標準的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檢查單證(包括總申報單、貨物申報單、船舶物品申報單、船員物品申報...
內河船舶船員服務機構,是指為內河船舶船員提供船員服務的機構。 甲級海船船員服務機構,是指為國際航行和國內航行海船船員提供各項船員服務的機構。 乙級海船船員服...
為加強航行國際航線船舶長江航道養護費的徵收與管理,保障航道暢通,根據交通部《關於對航行國際航線船舶徵收長江航道養護費的通知》([83]交河字486號)及交通部、國家...
為便於識別與監督,規範要求國際航行船舶在船中兩舷繪製載重線標誌,俗稱保險圈。字母表示船舶航行於不同海區及不同季節的載重線限制。如果船吃水超過相應的載重線...
從事國際航行船舶上的中國船員,憑本人的出境、入境證件登入、住宿。第十一條 申請登入的人員有本條例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邊防檢查站有權 拒絕其登入。
(五)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維修用零部件; (六)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 (八)經海關批准的其他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