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合作組織是一個集理論與政策於一體的經濟學分支科學。由許多個國家組織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經濟合作組織
- 定義:經濟學分支科學
- 簡稱:APEC
- 目標:相互依存,共同利益
宗旨
日期
成立背景
1989年1月,澳大利亞總理霍克訪問韓國,提出了“漢城倡議”,建議召開部長級會議,討論加強亞太地區經濟合作問題。經與有關國家磋商,首屆部長會議於1989年11月6日--7日在澳首都坎培拉舉行,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紐西蘭和當時東協六國的外交和經濟部長參加了會議,亞太經合組織(APEC)正式成立。
組織機構
2.雙部長會議:每年的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前舉行,由各成員的外交部長(中國台北、中國香港除外)和經貿部長出席。自APEC成立以來共舉行了14屆雙部長會議。此外,APEC每年還舉行一些專業部長會議。
3.高官會:每年舉行3至4次會議,一般由各成員副部、司局或大使級官員組成。高官會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執行領導人和部長會議的決定,並為下次領導人和部長會議做準備。
4.委員會和工作組:高官會下設4個委員會,即:貿易和投資委員會(CTI),經濟委員會(EC),高官會經濟技術合作分委員會(ESC)和預算管理委員會(BMC)。CTI負責貿易和投資自由化方面高官會交辦的工作,EC負責研究本地區經濟發展趨勢和問題,ESC負責指導和協調經濟技術合作,BMC負責預算、行政和管理方面的問題。此外,高官會還下設9個工作組,3個政策級專家組,開展專業活動和合作。
5.秘書處:1993年1月在新加坡設立,為APEC各層次的活動提供支持與服務。秘書處最高職務為執行主任,任期1年,由APEC當年的東道主指派。副執行主任由下屆APEC會議東道主指派,1年之後成為執行主任。
運作方式
工作語言及主要出版物
APEC正式工作語言是英語。主要出版物有APEC經濟展望報告、供各成員使用的APEC有關會議檔案彙編、工作組活動進展情況等。
預算及會費
APEC預算及會費的具體事務由預算行政管理委員會(BMC)負責。1992年9月第四屆雙部長會議決定設立APEC秘書處,並決定各成員應認繳會費。1993年APEC預算為200萬美元,後逐年增加,1999年為386萬美元。由於增幅較大,各成員普遍表示不滿,提出為預算開支設定上限。在1999年7月舉行的BMC會議上,各成員決定,APEC 2000年的預算繼續維持在1999年的水平上。
至1999年10月底,APEC中央基金由3個賬戶組成:(1)APEC行政賬戶:負責APEC秘書處的開支(職員工資由各派出成員負擔,不包括在此開支中);(2)APEC項目賬戶:用於資助APEC批准的項目;(3)APEC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特別賬戶(日本出資):1995年日本承諾100億日元,分若干年使用並僅限於與貿易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有關的項目。
現行的會費分攤原則是按各成員近三年加權平均GNP(占80%)和人均GNP(占20%)計算會費比例。認繳會費分為四檔:(1)美國、日本為上限,各占會費總額的18%;(2)新加坡、中國香港、紐西蘭為中線,各占2.75%;(3)智利、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尼、汶萊、巴新、秘魯、越南是下限,各占1.5%;剩餘額度由中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墨西哥、韓國、中國台北、俄羅斯分攤。中國1999年所占份額為7.74%,即25.8萬美元。
相對於西歐、北美來說,亞太地區環繞太平洋,成員分布在美洲、亞洲和大洋洲。APEC成員的歷史、文化、宗教有很大差別;政治和經濟制度以及價值觀各異。特別是成員的經濟體制、經濟發展水平、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程度差別很大。亞太地區還存在數個次區域性貿易集團,如北美自由貿易區、東協自由貿易區、澳新緊密經濟和貿易協定,都是約束性的貿易集團,各有其貿易自由化目標和進程。多樣性可以促進互補性及區內經濟合作,但多樣性又排斥統一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