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監護人服務

國際監護人服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家長應為未滿18歲的國際留學生指定一個長期在學生就讀的國家居住的本地監護人。這種法律不一定適用於來學習短期課程的學生,例如夏令營課程。但對需要學習較長時間課程的學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例如監護人要對這些孩子在學習期間負有監督管理和關心的責任。尤其能夠安排學生在學校周末假期以及期中假期到監護人的家裡過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監護人服務
義務與責任,國際條例,

義務與責任

國際監護人的義務與責任
1 代表家長處理經濟事項;2 建議及協助家長處理特殊問題;3 在學生初到學校時,到學校協助學生;
4 定期到學校探訪,給家長報告; 5 協助適應英國生活;6 與家長,學校及學生保持密切聯繫;7 經常以電話及電郵與學生聯絡; 8 在辦公時間內解答疑問; 9 提供升學輔導,協助選擇學習科目; 10 代表家長出席學校的家長教師會議;11 向家長報告子女學習進度及在校情況; 12 按需要安排私人補習; 13 安排與監護人及其家人一起做康樂活動,例如體育運動,上餐館,卡拉OK, 看電影,燒烤,聯誼會等; 14 安排假期與期中(學校關閉時)到監護人家裡寄宿(費用另外)。15 接送安排等。

國際條例

國際條例與準則
未滿18歲的兒童享有一定的福利與權益。在2007年8月英國入境處對無人陪同的兒童(包括未滿18歲的國際留學生)獨自旅行到英國提出相關指引。而且相關的兒童法對國際監護人作有明確的定義。
“家長不可能把對孩子的所有責任轉移或者禪讓給其他人,但可以把一部份的或者所有的責任交給一個或多人代管。這種人可視為監護人。”--------摘自英國1989年兒童法。
國際教育與監護協會(AEGIS)、國際教育與監護協會是唯一為保護英國國際留學生權益所做出努力的慈善機構。它們聯合學校與註冊監護人公司向外界與英國社會推廣保障國際留學生權益活動與經常組織交流活動。同時,它們在網站上提供註冊監護人公司的名單與其業務覆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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