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浮標系統,是指由國際燈塔管理協會將世界水域的浮標和水中固定標誌(除燈塔、導燈標、大型助航標、扇形光弧燈和燈船外)分A、B兩大區域所作出的形狀、顏色、燈質及其他有關特徵的規定。用以標示:可航水道的邊側界限;危險物和障礙物的位置或範圍;與航道有重要關係的專用水域的特徵及範圍等。
系統共設五類標誌:①側面標,用以標示界限明確的航道的左側和右側界限,左側標的基本標身形狀為罐形,右側表為錐形。②方位標,用以標示危險區域的界限或者航道中的某些特徵如航道彎頭、河流匯合或分支點、淺灘尾端等。③孤立危險物標,設立於孤立危險物之上或其附近。④安全水域標,用以標示航道中線或可航水域的中央或者代替側面標或方位標指示接近陸地。⑤專用標,主要用於指75特定水域或其特徵。五類標誌中,除A區域和B區域的側面標的標身顏色和燈光顏色正好相反,A區域為左紅右綠,B區域為左綠右紅外,其餘四類標誌均完全相同。中國屬A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