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會計標準規定前言

國際會計標準規定前言是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由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西德、日本、墨西哥、荷蘭、英國、美國等主要會計職業團體達成一項協定,在1973年6月29日正式成立。在1977年10月簽訂了一個修訂的協定和章程,前言在1977年10月被批准,1978年3月公布。本前言用以說明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 (IASC) 的目標和工作程式,並用以說明國際會計標準規定的範圍和權威性。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的目標,是按照公共的利益制定並公布在編制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時應遵循的標準,並推動這些標準在全世界範圍內被接受和遵循。

它的工作程式是:(1)先選一些問題,由籌劃指導委員會詳細研究;(2)產生最初草案,供常務委員會考慮; (3) 經常務委員會的三分之二大多數通過,將最初草案送交選定的單位(如職業會計團體、政府、讓券市場)徵求意見; (4) 收集意見和建議,由常務委員會研究修訂; (5)修訂草案經常務委員會中四分之三以上的投票表決通過,便作為正式的國際會計標準頒發,並按標準所定日期生效。國際會計標準按標準中所規定的日期實施。對個別國際會計標準套用方面的限制,都在有關的標準規定中加以說明。國際會計標準具有很大的權威 性。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的成員應承擔保證遵守這些規定的義務;對非成員,則用示範、領導和規勸的辦法,而不是強加於人。本規定前言代替1975年1月原公布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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