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委會還設立了一些常設或臨時的專門委員和工作組,在國際奧委會的直接領導下工作。國際奧委會主席是所有委員會的當然成員,專門委員會須以國際奧委會主席同意才能召開會議。
國際奧委會主要常設機構一覽表 常設機構名稱 現任主席 國際奧林匹克學院委員會 N。費拉列托斯 國際奧委會資格審查委員會 V。斯米爾諾夫 國際奧委會運動員委員會 P。塔爾貝格 國際奧委會文化委員會 P。拉米雷斯·巴斯克斯 國際奧委會財務委員會 M。霍德勒 國際奧委會醫務委員會 A。梅羅德 奧林匹克運動委員會 J。A。薩馬蘭奇 國際奧委會新財源委員會 R。W。龐德 奧林匹克比賽項目委員會 P。夏蒂埃 國際奧委會新聞委員會 R。K。戈斯帕 國際奧委會廣播電視委員會 金去龍 奧林匹克團結委員會 J。A。薩馬蘭奇 此外,還有大眾體育委員會、奧運會協調委員會、奧林匹克勳章理事會、奧林匹克運動理事會和體育仲裁法庭。 奧林匹克代表大會 國際奧委會不定期地召開奧林匹克代表大會。參加大會的有國際奧委會委員、各國奧委會和國際單項體育組織的代表。大會主要討論和決定奧林匹克運動和奧運會以及世界體育中的一些重大問題。代表大會從1894~1930年舉行過9屆。之後中斷了43年,1973年恢復,並規定原則上每8年舉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