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和平聯盟

國際和平聯盟

國際和平聯盟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組成的國際組織,宗旨是減少武器數目、平息國際糾紛及維持民眾的生活水平。但國聯卻不能有效阻止法西斯的侵略行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聯合國取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和平聯盟
  • 外文名:League of Nations
  • 開放分類政治和平歷史
  • 取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聯合國取代
團體性質,成立,意義,解散,國聯失敗的原因,

團體性質

成立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的一些資產階級和平團體積極主張建立一個調解國際糾紛的機構。美國總統威爾遜非常贊成這個主張,並將此納入他的“十四點原則”,力主建立國際聯盟這樣一個組織。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會召開以後,威爾遜堅持首先討論建立國際聯盟的問題,並主張把《國聯盟約》列為《對德和約》的必要組成部分。但是,在英法兩國的操縱下,巴黎和會決定設立一個國聯盟約起草委員會,由威爾遜擔任主席,這樣,威爾遜首先建立國際聯盟的要求未被採納。《國聯盟約》起草委員會收到許多國家和團體提出的草案和陳述書,並就對戰敗國的殖民地和附屬地實行委任統治問題、“門羅主義”列入《盟約》問題、反對在移民問題上的種族歧視問題等展開激烈的爭論。《國聯盟約》經過26次修改之後,於1919年4月28日在巴黎和會上通過。《凡爾賽和約》的第一部分就是《國際聯盟盟約》。《盟約》中確定了國際聯盟的組織機構、職能、原則和會員國的義務。1920年1月10日和約正式生效的這一天,在威爾遜主持下國際聯盟宣告正式成立。凡是在大戰中對德奧集團宣戰的國家和新成立的國家都是國際聯盟的創始會員國。這樣,國聯共有44個會員國,後來逐漸增加到63個國家,國際聯盟的主要機構有大會、理事會、秘書處,並附設國際法庭、國際勞工局等,其中最主要機構是理事會。總部設在日內瓦。中國於1920年6月29日加入國際聯盟。先後有63個國家加入國聯。1937~1938 年國聯會員國最多時達58個。

意義

國際聯盟是一戰的產物,是第一個立誓共同防禦侵略、以非暴力方式解決爭端的世界範圍內的國際組織,在世界歷史上具有突出的地位。
①國際聯盟是世界歷史發展的產物。資本主義世界體系最終形成,為國際聯盟的建立提供了社會基礎;美國總統威爾遜在“十四點和平原則”中,明確提出建立一個具有政治約束力的普遍性國際組織。
②性質是第一個政治性的國際組織。從本質來講,國際聯盟是英國、法國維護凡爾賽體系的工具。它具有兩大任務:一是維護世界和平,制止侵略行為;二是關心和處理國際範圍的衛生、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問題。由於凡爾賽和約的先天不足和國際聯盟自身的根本缺陷,致使它缺乏普遍性。
③在世界歷史發展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首先,國聯倡導民主協商的方式解決國際爭端,順應了世界發展的民主化和一體化趨勢,並在客觀上推動了這一趨勢的發展。其次,在維護世界和平方面有所作為,但成效不大。沒有阻止或延遲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最後,在促進和處理國際範圍內的衛生、社會、經濟和人道等問題方面,成效顯著。
但實際上它是帝國主義列強 ,首先是英、法的工具 。《國際聯盟盟約》(第22條)規定委任統治制度,確認戰勝國——英國及其自治領、法國、比利時和日本占有原屬於德國和土耳其的殖民地。所謂委任統治制只不過是殖民統治的變種。
由於帝國主義之間的利害衝突,國聯在審理和解決國際爭端方面成效很少 。1924年10月2日國聯大會曾通過《日內瓦議定書》規定會員國之間信守和平解決爭端,建立仲裁 、裁軍和安全保障制度,實際上只是一紙空文。國聯範圍內的裁軍談判曠日持久,純屬騙局。國聯對日本侵略中國、義大利侵略衣索比亞、德國義大利干涉西班牙、德國侵占奧地利均採取綏靖政策。

解散

日、德、意3國因為發動侵略戰爭的需要 ,分別於1933年3月27日、10月19日和1937年12月12日退出國聯。接著先後共有17國退出國聯。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國聯名存實亡,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46年4月8—18日在第21屆“國聯”大會上,國聯正式宣告解散,所有財產和檔案均移交聯合國。

國聯失敗的原因

1. 沒有武裝部隊。
2. 決議需要一致同意。
3. 一些強國沒有加入:雖然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努力促成了國聯的成立,美國卻從未加入國聯。1919年1月19日美國參議院拒絕接納凡爾賽和約,並否決加入國聯。德國於戰後1926年加入,1933年退出。日本和義大利雖然均為永久會員,卻分別於1932年及1937年退出。蘇聯於1934年加入,因入侵芬蘭而於1939年12月14日遭開除會籍。
4. 無力阻止國際侵略事件,如1930年代義大利入侵衣索比亞、1932年日本入侵中國東北,成立“偽滿洲國”。
5. 缺乏常駐組織,對國際事務反應緩慢。
6. 重要的成員國傾向保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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