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化城市是包括國際化因素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城市。一般按國際化程度的不同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世界城市”或“全球城市”,指那些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具有全球性影響的大城市,如紐約、倫敦、東京。此概念最初是由蘇格蘭城市規劃師格迪斯在1915年提出。英國地理學家、城市規劃師霍爾於1966年對此概念作了經典的解釋,認為專指那些在世界經濟、政治、文化事務中發生全球性作用和影響的國際第一流大都市。第二個層次是“國際性城市”,指那些具有某些國際性功能的地區性國際化城市,如巴黎、芝加哥、香港、悉尼、新加坡、首爾、莫斯科、法蘭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