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內科學雜誌》 (原《國外醫學內科學分冊》)是由國家教育部主管、中山大學主辦、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承辦的一本國家級醫學期刊,目前狀態:停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國際內科學雜誌
- 外文名稱: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ternal Medicine
- 語言:中文
- 類別:出版,醫學期刊
- 主辦單位:中山大學
- 編輯單位:《國際內科學雜誌》編輯部
- 創刊時間:1974年
- 出版周期:月刊
- 國內刊號:CN: 44-1633/R
- 國際刊號:ISSN: 1004-2369
- 郵發代號:46-35
- 定價:8.20元/期;98.40元/年
- 出版地:廣東省廣州市
期刊簡介,讀者,宗旨,投稿須知,
期刊簡介
期刊簡介:科技情報刊物。內容有綜述及譯文、文摘、臨床醫學問答、醫學訊息。
讀者
《國際內科學雜誌》以從事臨床、科研和教學的醫務工作者為主要讀者對象。
宗旨
秉承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提高與普及相結合、短期需要與遠期需要相結合的原則,主要報導國內外有關內科學領域理論和實踐的新進展、新動態,尤其著重報導與內科臨床密切相關的理論研究信息以及疾病新概念、新診療技術等,強調文章的科學性、時效性和實用性。
投稿須知
熱忱歡迎各地作者投稿,作者撰稿時請注意下列有關規定。
1 稿 件
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實用性。數據準確、文字精煉、論點明確、層次清晰、書寫工整規範。綜述、論著、述評等一般不超過5 000字,病例報告、文摘等不超過1 500字。綜述應參照近5年內國外發表的文獻,特別是近3年的文獻(應占所引用文獻量的2/3)撰寫而成(現時請特別注意要包括2006年和2007年的文獻內容)。論著選題應結合臨床實踐和基礎科研工作,數據真實、嚴謹,參考文獻以5~10條為宜。文摘應摘自近一年內國外期刊報導的非綜述性文獻,內容簡明扼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著錄格式:文題名【語種】/作者姓名…//期刊名.-年,卷(期).-起頁-止頁,全文字數要求在800~1 000字。會議報導與學術考察報告:特別歡迎參加國內外內科學學術會議的學者會後撰寫有關會議研討的最新進展報導,歡迎出國考察學者撰寫考察及學術交流的最新信息報告,字數不超過4 000字,格式可按照綜述的格式。此欄稿件請於會後或考察後儘快寄至本刊編輯部,請於信封上註明《會議報導》。
2 文 題
力求簡明、醒目,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
儘量不用外文縮略語。各類稿件均需提供英文文題。
3 作者署名
在文題下方列出全部作者姓名,有多個作者來自不同單位時,在作者姓名的右上方加注阿拉伯數字,並在通訊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號,註明通訊作者Email地址,集體署名必須在文章後列出該文的主要負責人。作者姓名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在編輯過程中原則上不應再作更改,如確需變動,應由作者單位聲明原因,並簽字蓋章。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附其本人同意的書面材料。綜述類稿件請分別註明綜述者和審校者。摘要類在正文後面署名(摘者 校者)
4 摘 要
綜述、論著、述評類文章須有中、英文摘要。論著的中文摘要字數為300字左右,英文摘要字數為400~600字,其它類型文章的字數為200字左右。英文摘要應加文題、全部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姓在前,全部用大寫,名在後,雙名的第一個字首字母用大寫,兩字之間用連字元連線。例:楊永波拼寫為YANG Yong-bo,李然拼寫為LI Ran)及全部作者的單位全稱、所在城市、郵政編碼和國家名稱。
摘要應具獨立性和自含性,不應出現圖表和縮略語。綜述的摘要則應是文章內容的精確概括,使讀者通過摘要即可知道文章的主要內容,主題突出,不要把摘要寫成了前言。論著的摘要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部分,“目的”項中宜簡述立項背景,“結果”應列出主要數據和統計學意義,各部分冠以相應標題。採用第三人稱撰寫。
5 關鍵字
需提供3~5 個,每詞之間用“;”分隔,英文關鍵字第一個字母大寫。請儘量使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的醫學主題詞 (MeSH) 內所列出的詞。若最新版MeSH中無相應的詞,可採用習用的自由詞。關鍵字中的縮略詞應還原為全稱。
6 正 文
6.1 段落標記
用阿拉伯數字標明段落層次,如:1,1.1,1.2,1.2.1;2,2.1,2.1.1……
6.2 醫學名詞
醫學名詞以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於1989年及其後審定和公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及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以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漢醫學辭彙》為準,暫未能查到的新名詞附英文原文,並請核對無誤。藥品名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組織制定的《中國藥品通用名稱》為準,藥品的英文名則應儘量採用世界衛生組織編定的國際非專利藥名(INN),請在文章中所用藥品中文名首次出現處附上英文原名,英文名第一個字母一律用大寫。
6.3 外國人名和醫院名稱用原文,地名用譯名,可參照地名辭典。綜合徵名稱用原文或譯名。注意外文符號的文種,大、小寫,上、下角標,正、斜體,於文中首次出現處須註明。
6.4 圖(表)
圖(表)集中附於文後,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次序連續編碼,均應冠有圖(表)題,若全文只有1幅圖(表)時,則標為圖1或表1。說明性的資料應置於圖(表)下方注釋中,並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圖(表)如系引用他人的,須註明出處並徵得原作者的同意。具體要求如下:
①照片:要求清晰,每張照片背面應貼上標籤,並註明圖號、標題。若使用人像,應徵得其本人的書面同意,並遮蓋其能被辨認出系何人的部分。大體標本照片在圖內應有尺度標記。病理照片要求註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照片郵寄時勿折;②計算機製圖:應提供雷射列印圖樣;③線條圖:須按實際大小或放大1倍用碳素墨水描繪在繪圖紙上,高寬比例約為5:7;④表格:採用三橫線表,如有統計學處理數據需要列出時,可在底線上加一條分界細橫線,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一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
6.5 計量單位
實行國務院198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並以單位符號表示,注意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不可混合使用,如“mg·kg-1·天-1”應寫為“mg·kg-1·d-1”;組合單位符號中斜線多於1條時應採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且斜線和負數冪不可混用,如“mg/kg/min”應寫為“mg·kg-1·min-1”。在敘述中,應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弧內寫舊制單位數值;但如同一計量單位反覆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注出法定計量單位與舊制單位的換算係數,然後只列法定計量單位數值。血壓以“mm Hg”為單位,但首次使用時應註明mm Hg與kPa的換算係數(1 mm Hg=0.133 kPa)。參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單位,當參量與其公差的單位相同時,單位可只寫1次,即加圓括弧將數值組合,置共同的單位符號於全部數值之後,例如:“68.4 mg/L±10.3 mg/L”可以寫作“(68.4±10.3)mg/L”。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字,如吸光度的符號“A”即用斜體字。
6.6 統計學符號
按GB 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書寫,常用如下:①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 (中位數用M);②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③標準誤用英文小寫s ;④t檢驗用英文小寫t;⑤方差檢驗用英文大寫F;⑥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⑦相關係數用英文小寫r;⑧自由度用希臘文小寫υ;⑨機率用英文大寫P(P值前應給出檢驗值,如t值、F值、χ2值等)。以上符號除χ2外均用斜體。
6.7 數字
按國家《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規定,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序數詞、編號均用阿拉伯數字。年份必須用全稱。小數點前或後超過3位數時,從小數點起向左或向右每3個數字為一節,節間空1/4格,如“82 178.587 34”。但序數詞、年份、頁數、編號不分節。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的多位數不能拆開移行。數值範圍符號用~表示。單位相同的參數範圍,只需寫出後一個參數的單位,如5~10 mm,不必寫5 mm~10 mm;單位不完全相同的參數範圍,每個參數的單位必須全部寫出,如36°~42°18′。百分數的範圍應寫成5%~8%,不能寫成5~8%。有相同冪次的參數範圍,前一個參數的冪次不能省略,如5×103~8×103,不能寫成5~8×103。參數與其偏差的單位相同時單位只須寫一次,如(25±2)mm,不必寫25 mm±2 mm。表示帶中心值的百分數偏差時應寫成(27±2)%,而不應寫成27±2%或27%±2%。附帶尺寸單位的數值相乘,按4 mm×3 mm×2 mm,而不寫成4×3×2mm或4×3×2mm3。一系列數值的單位相同時只須在最後一個數字後面寫出單位符號,如2、4、6d不必寫2d、4d、6d。
6.8 縮略詞
文題與文摘一般不用縮略語,正文中也儘量少用。必須使用時於首次出現處先寫出其全稱,然後括弧中寫出中、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常用公知的縮略語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稱),如“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 PCI)”。
7 參考文獻
被引用的參考文獻應為已在正式出版物上發表並經作者閱讀過的文獻(綜述文章應為國外正式出版物),採用順序編碼制格式著錄,其序號根據文中引用的先後順序排列,並在文內引用處(角注)以上標阿拉伯數字加方括弧註明。以不超過25條為宜,儘量避免引用摘要作為參考文獻。參考文獻的作者按姓前名後書寫,若不超過3位作者時,應將全部作者列出,中間用“,”隔開,3位以上作者應列出前3位,其後按中文加“,等”字,英文加“, et al ”, 日文加“,他”。外文期刊名稱縮寫以中的格式為準,中文期刊用全稱。每條參考文獻均須註明卷期和起止頁。參考文獻必須由作者與其原文核對無誤。日文漢字請按日文規定書寫,勿與我國漢字及簡化字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