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按規定標準或要求在一定時間內進行存放保管,暫不動用的武器裝備生產能力。
國防科技工業封存能力(mothballed capabilit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dustry for national defence)
對按規定標準或要求在一定時間內進行存放保管,暫不動用的武器裝備生產能力。它是和平時期國防科技工業為滿足戰時裝備需求的後備生產能力,主要包括有關戰略性生產設備、設施的封存。國家在和平時期封存部分軍工生產設施,特別是各項專用設施,為適應戰爭需求。它是確保臨戰武器裝備急需和應對大規模戰爭的有效措施,是國家國防潛力的重要標誌,對潛在敵國也有一定的威懾作用。根據生產設施的特性和封存期的長短,可分為三種類型:設備一年內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稱為半封存;設備時而封存時而開工的封存稱為動態封存;設備連續停用一年以上的稱為靜態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