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監管通報工作規則

國務院國資委印發《國資監管通報工作規則》,加快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強化國有資產監管,有效指導和督促中央企業對存在的風險和問題做好整改落實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資監管通報工作規則
  • 發布單位國務院國資委
《通報》強化事後監督問責,明確國資委將對中央企業已經發生的典型性、普遍性或重大違規問題和資產損失事件進行通報,發揮警示教育和懲戒震懾作用;要求相關中央企業對通報事項及時傳達部署,認真制定和執行整改工作方案,並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各中央企業要對通報事項舉一反三,主動開展對照檢查,發現類似問題做好相關整改落實工作。
檔案的出台,將進一步推動國資監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形成常態,對加快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據國務院國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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