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6個月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國泰6個月短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國泰基金髮行的一個理財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泰6個月短期理財債券B
  • 基金類型:理財型
  • 基金狀態:基金終止
  • 基金公司:國泰基金
  • 基金管理費:0.27%
  • 首募規模:17.28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20030
  • 成立日期:20120925
  • 基金託管費:0.09%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礎上,追求穩健的當期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允許投資的金融工具,包括現金;銀行定期存款、協定存款、大額存單、債券回購、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或權證,也不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或股票增發。本基金不可投資可轉換債券,但可以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上市後分離出來的債券。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在封閉期內,本基金採用買入並持有到期策略,對所投資固定收益品種的剩餘期限與基金的剩餘封閉期進行期限匹配,主要投資於剩餘期限(或回售期限) 不超過基金剩餘封閉期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一般情況下,本基金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種和結構在封閉期內不會發生變化。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銀行定期存款、協定存款及大額存單、債券回購和短期債券(包括短期融資券、即將到期的中期票據等)三類利率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金融工具。在封閉期,根據市場情況和可投資品種的容量,在深入研究分析基礎上, 綜合考量市場資金面走向、信用債券的信用評級、協定存款交易對手的信用資質以及各類資產的收益率水平等,確定各類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並在封閉期內執行持有到期的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每個封閉期初,本基金首先對回購利率與短債收益率、協定存款利率進行比較,並在對封閉期資金面進行判斷的基礎上,判斷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間,以確定是否進行槓桿操作;其次對各類金融工具在封閉期內的持有期收益進行比較, 確定優先配置的資產類別,並結合各類金融工具的市場容量,確定配置比例。
2.銀行定期存款、協定存款及大額存單投資策略
封閉期初,本基金在向交易對手銀行進行詢價的基礎上,選取利率報價較高的幾家銀行進行協定存款投資,注重分散投資,降低交易對手風險。
3.債券回購投資策略
首先,基於對封閉期內資金面走勢的判斷,確定回購期限的選擇。在組合進行槓桿操作時,若判斷資金面趨於寬鬆,則在封閉期初進行短期限正回購操作; 反之,則進行長期限正回購操作,鎖定融資成本。若期初資產配置有逆回購比例, 則在判斷資金面趨於寬鬆的情況下,優先進行長期限逆回購配置;反之,則進行短期限逆回購操作。
其次,本基金在封閉期內,根據資金頭寸,安排相應期限的回購操作。
4.短期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利用內部評級系統對市場公開發行的所有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信用債券的相對信用水平、違約風險及理論信用利差進行全面的分析。該系統包含定性評級、定量打分以及條款分析等多個不同層面來評估信用債券。在封閉期,基金管理人根據各短期信用債的信用評級、到期收益率、剩餘期限與封閉期的匹配程度,挑選適當的短期債券進行配置,並持有到期。
5.持有到期策略本基金契約生效後,在每一封閉期的建倉期內將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買入剩餘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過基金剩餘封閉期的固定收益類工具。一般情況下, 本基金將在封閉期內持有這些品種到期,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種和結構在封閉期內不會發生變化。極端情況下,如遇到債券違約、信用評級下降等信用事件,本基金可以提前賣出相應的固定收益品種。
6.開放期投資安排
在開放期,本基金原則上將使基金資產保持現金狀態。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同類別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本基金各類別基金份額對應的可分配收益將有所不同。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每萬份基金淨收益為基準,為投資人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投資人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第3位按去尾原則處理,因去尾形成的餘額自動合併入下一日收益中進行分配。
4.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淨收益大於零時,為投資人記正收益;若當日淨收益小於零時,為投資人記負收益;若當日淨收益等於零時,當日投資人不記收益。
5.本基金每工作日進行收益計算並分配,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方式只採用紅利再投資(即紅利轉基金份額)方式。若投資人在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時,累計收益為正值,則為投資人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其累計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人基金份額。投資人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收益。
6.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全部贖回其持有的本基金餘額時,基金管理人自動將該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未付收益一併結算並與贖回款一起支付給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份額持有人部分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時,未付收益為正時,未付收益不進行支付;未付收益為負時,其剩餘的基金份額需足以彌補其當前未付收益為負時的損益,否則將自動按比例結轉當前未付收益,再進行贖回款項結算。
7.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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