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融豐定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國泰融豐定增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國泰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泰融豐定增靈活配置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認購期
  • 基金公司:國泰基金
  • 基金管理費:2.00%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01017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基金契約生效後18個月內(含第18個月),通過對定向增發項目的深入研究,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充分挖掘潛在的投資機會,力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獲得長期穩定的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貨、權證等權益類金融工具,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央行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一)本基金在基金契約生效後18個月內(含第18個月),通過對巨觀經濟,行業輪動效應與定向增發項目優勢的深入研究,優選能夠改善、提升企業基本面與經營狀況的定向增發股票進行投資。將定向增發改善企業基本面與產業結構作為投資主線,形成以定向增發為核心的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及時跟蹤市場環境變化,根據巨觀經濟運行態勢、巨觀經濟政策變化、證券市場運行狀況、國際市場變化情況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斷證券市場的發展趨勢,綜合評價各類資產的風險收益水平,制定股票、債券、現金等大類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調整原則和調整範圍。
2、定向增發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從發展前景和估值水平兩個角度出發,通過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評價定向增發項目對上市公司未來價值的影響。結合定向增發一二級市場價差的大小,理性做出投資決策。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對行業進行最佳化配置和動態調整。
首先,本基金將採用定性分析方法進行價值挖掘。在充分分析與評價上市公司面臨的市場環境以及現有的業務環節、競爭優劣勢的基礎上,從定向增發的項目目的、發行對象、項目類別等角度,多層面地分析定向增發項目可能對上市公司產生的影響,預測上市公司在完成定向增發項目後能夠獲得的資源質量、能夠達到的經營狀態、以及能夠實現的競爭優勢等。
其次,在定性分析的基礎上,本基金採用定量分析的方法篩選具有較好投資價值的定向增發股票。通過分析定向增發項目公司的估值指標、成長性指標、現金流指標等財務指標,篩選出成長性確定、現金流量狀況良好、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較強、但價值相對被低估的公司,作為本基金的備選定向增發股票。再將定向增發對上市公司的影響量化為對財務指標的影響,預測定向增發公司未來在資產結構、運營效率、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動態變化趨勢。將上市公司估值水平與市場整體估值水平、行業估值水平、主要競爭對手估值水平比較,綜合評價成長能力與估值水平。
最後,經過嚴格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最終確定股票投資組合,並適時進行投資組合調整。
由於不同類型定向增發項目對企業的股權結構、資產質量、財務狀況等方面的影響不盡相同,本基金依據定向增發在發行目的、發行對象、項目類別等方面的差異,將定向增發股票投資策略細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①項目融資類定向增發投資
項目融資類的定向增發項目的主要目的是通過項目開發實現主營業務的拓展,市場份額的提高,以及上市公司業績的增厚。
項目融資類定向增發的特點在於公司在融資項目完成後,無法在短期顯現其盈利能力。在項目完工後,公司的財務績效逐步體現,公司盈利能力逐步改善。同時,募集資金的規模,機構投資者的認購比例對公司財務表現有一定的影響。
本基金將著重評價項目融資類定向增發的項目本身以及項目對公司經營的影響。詳細評估項目具體投資方向,評價項目對企業現有經營業務與財務狀況的關聯和影響,預測其對企業基本面指標的影響等。通過篩選與分析業績變化情況,自下而上評估,結合公司基本面情況,擇優選取成長性好,安全邊際高的公司進行投資。
②引入戰略投資者類定向增發投資
引入戰略投資者類定向增發項目通過定向增發引進戰略投資者,為公司帶來先進的生產技術、管理理念,並改善法人治理結構。
本基金對引入戰略投資者類定向增發項目將詳細評估戰略投資者的股東情況、公司治理結構、過往業績、業務前景,及其與企業的合作方式、合作深度與合作理念,評價其對企業未來經營業務、發展方向、財務狀況等基本面指標的影響。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的方式,挑選具有吸引力能夠帶來長期穩定收益的股票。
③大股東主導的定向增發投資
大股東主導的定向增發項目主要指集團公司整體上市和實際控制人資產注入兩類定向增發項目,也包括公司間資產置換重組中發行對象包含大股東或者大股東關聯方,以及融資收購資產中收購大股東資產的定向增發項目。從根本上來說,此類項目不僅直接改變公司的資產結構,同時也會對企業未來在生產、經營、管理等多個方面產生影響。本基金通過定性和定量方法分析大股東的增資目的、增發資產的質量等方面,評估定向增發項目對上市公司可能產生的影響,挑選具有絕對或相對估值吸引力的公司股票,再通過分析和評估股權變化,結合預期盈利水平和成長潛力,擇優選取安全邊際較高、成長性較好的公司進行投資。
④公司間資產置換重組類定向增發投資(非大股東方參與)
通過定向增發項目實現公司間資產置換是企業與其他主體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重組前後公司的估值往往會有明顯的改變。
由於此類資產重組為非大股東方參與,通常會對公司帶來正面影響,本基金將關注公司間資產置換類定向增發項目對增發公司資產質量的影響,以及業務範圍、行業地位與市場份額的變化,通過定量與定性分析在市場上收集公開的事件信息,對事件影響中的公司進行分析與估值,挑選具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
⑤融資收購其他資產類定向增發投資(非大股東方參與)
對於融資收購非大股東方資產的定向增發項目,長期來看,公司能夠通過定向增發項目中收歸的資產實現企業基本面指標的最佳化。通過上下游產業併購、同業競爭對手合併或跨行業併購實現公司主營業務的拓展,可以減少公司運營成本或大幅提升市場占有量來重組企業現有資源,提升經營業績。重組前後公司的估值往往會有明顯的改變。
本基金將著重關注此類定向增發項目對增發公司業務範圍、行業地位與市場份額的變化,通過定量與定性分析在市場上收集公開的事件信息,對事件影響中的公司進行分析與估值,挑選具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
⑥殼資源重組類定向增發投資
殼資源重組指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股票的方式向非上市公司收購資產,非上市公司注入優質資產並取得上市公司絕對控股權的定向增發方式。殼資源重組類定向增發中,殼公司的基本面將發生重大改變。本基金在投資殼資源重組類定向增發項目時,主要以借殼公司為重點考察對象,考察其過往業績、股東情況、業務前景,並分析殼公司資產負債剝離情況等一系列財務與基本面指標,並結合行業分析與估值,挑選具有吸引力能夠帶來長期穩定收益的股票。
本基金將深入研究不同類別的定向增發項目在不同期限內對公司基本面的影響,分析基本面變化,在一年期定增項目中根據定向增發項目類別擇優參加,儘可能獲取定向增發項目給投資者帶來的超額收益。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基於流動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資的需要,將投資於債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投資的目的是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有效利用基金資產,提高基金資產的投資收益。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國內外巨觀經濟走勢與我國財政、貨幣政策動向,預測未來利率變動走勢,自上而下地確定投資組合久期,並結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個券選擇方法構建債券投資組合。
4、股指期貨交易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投資。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對沖作用,降低股票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
5、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綜合考慮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等特徵,選擇具有相對優勢的品種,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基礎上,謹慎進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投資。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重點對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風險補償收益和市場流動性等影響資產支持證券價值的因素進行分析,並輔助採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資產支持證券的相對投資價值並做出相應的投資決策。
7、權證投資策略
權證為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其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本基金在權證投資方面將以價值分析為基礎,在採用數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立足於無風險套利,盡力減少組合淨值波動率,力求穩健的超額收益。
(二)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深入挖掘可能對行業或公司的當前或未來價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在積極把握巨觀經濟和市場發展趨勢的基礎上,將股權變動、資產重組等上市公司外延增長活動作為投資的主線,通過股票與債券等資產的合理配置,力爭基金資產的持續穩健增值。
具體而言,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的投資策略分兩個層次:首先是大類資產配置,即採用基金管理人的資產配置評估模型(Melva),依據對巨觀經濟、企業盈利、流動性、估值等相關因素的分析判斷確定不同資產類別的配置比例;其次是個股精選策略,在大類資產配置的基礎上,通過對影響上市公司當前及未來價值的外延增長活動進行全面的分析,深入挖掘受益於外延增長或市場估值未能充分體現外延增長影響的上市公司股票,在綜合考慮投資組合的風險和收益的前提下,完成本基金投資組合的構建,並依據外延增長活動的深入對其進行動態調整。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運用基金管理人的資產配置評估模型(Melva),通過巨觀經濟、企業盈利、流動性、估值和行政干預等相關因素的分析判斷,採用評分方法確定大類資產配置比例。
2、個股精選投資策略
(1)外延增長主題的上市公司範疇的界定
本基金將以下四類上市公司定義為本基金關注的外延增長主題的上市公司, 具體包括:(1)併購重組已實施,並對公司的經營持續性產生影響的上市公司; (2)已公告併購重組預案,在對其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後判斷具備較強可操作性的上市公司;(3)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動,預期該變化對公司經營產生積極及正面影響的上市公司;(4)在經濟制度改革或國家產業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對其有併購重組計畫並公告的上市公司。除上述上市公司之外,如果某些細分行業和公司同樣符合外延增長主題的定義,本基金也會酌情將其納入外延增長主題的投資範圍。
未來如果基金管理人認為有更適當的外延增長主題的公司劃分標準,基金管理人有權對外延增長主題的公司範圍的界定方法進行變更。本基金由於上述原因變更外延增長主題的公司範圍的界定方法不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過,但應及時告知基金託管人並公告。
(2)初選股票庫的構建
本基金對初選股票庫的構建,是在外延增長主題界定的範疇中,過濾掉明顯不具備投資價值的股票。剔除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規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確禁止投資的股票、ST和*ST股票、籌碼集中度高且流動性差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訴訟的股票等。
同時,本基金將密切關注股票市場企業動態,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初選股票庫。
(3)風格股票庫的構建
在初選股票庫的基礎上,本基金將結合定量評估、定性分析和估值分析來綜合評估備選公司併購重組活動的價值,從中選擇通過併購重組活動實現企業外延式增長的上市公司。主要考慮三方面因素:
(1)併購重組給公司帶來的外延式成長性評估
本基金認為企業通過併購重組實現外延式擴張,是實現企業價值提升的重要途徑,而企業價值的提升必將反映在股價上。本基金將通過深入的研究,綜合評 估併購重組企業的行業增長前景;以及併購重組活動給上市公司帶來的協同效應,包括但不限於通過併購重組方式實現公司的經營規模擴張、企業競爭優勢和品牌價值提升、經營效率改善、利潤水平大幅提高等。
(2)併購交易中資產定價的合理性評估
併購交易定價是指交易雙方確定的標的企業的資產轉讓價格。判斷並確定併購定價的合理性成為決定併購交易能否成功實施的關鍵因素。
本基金採用定量分析方法,對併購交易中的資產定價合理性進行評估。定量分析方法包括但不限於市盈率(P/E)、市值增長比率(PEG)、市淨率(P/B)、企業價值/息稅前利潤(EV/EBITDA)、折舊、自由現金流貼現(DCF)等。
(3)股票可交易價格的合理性評估
本基金將理性評估外延增長主題股票的可交易價格,從中選擇估值水平相對合理的股票。
3、固定收益類投資工具投資策略
本基金基於流動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資的需要,將投資於債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投資的目的是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有效利用基金資產,提高基金資產的投資收益。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國內外巨觀經濟走勢與我國財政、貨幣政策動向,預測未來利率變動走勢,自上而下地確定投資組合久期,並結合信用分析等自下而上的個券選擇方法構建債券投資組合。
4、股指期貨交易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投資。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對沖作用,降低股票組合的系統性風險,改善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徵。
5、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綜合考慮中小企業私募債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等特徵,選擇具有相對優勢的品種,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基礎上,謹慎進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投資。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重點對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風險補償收益和市場流動性等影響資產支持證券價值的因素進行分析,並輔助採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資產支持證券的相對投資價值並做出相應的投資決策。
7、權證投資策略
權證為本基金輔助性投資工具,其投資原則為有利於基金資產增值。本基金在權證投資方面將以價值分析為基礎,在採用數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價的基礎上,立足於無風險套利,盡力減少組合淨值波動率,力求穩健的超額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約生效後18個月內(含第18個月),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不得少於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潤的9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在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收益分配,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本基金基金契約生效後18個月內(含第18個月)的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本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登記在登記結算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開放式基金賬戶下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基金份額持有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登記在證券登記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上海證券賬戶下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現金分紅的方式。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上海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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