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三十八師

國民革命軍陸軍新編第三十八師前身為財政部所轄之鹽務總局緝私總隊(後改為稅警總團),隸屬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第六十六軍,在1938年3月成立,由孫立人擔任總隊長於都勻整訓。

兵源則是從淞滬會戰後,未被黃杰軍部吸收的原舊稅警總團傷愈兵組成,武裝由財政部撥發。
最初編制號稱3個團(實際編制人數不足),其後逐步發展到五個步兵團,一個學生團,一個特別任務隊組成,人數之多,再加之孫立人當時與齊學啟等團副們的演練,使戴笠希望將其納入軍統運用。孫立人總團長去重慶受訓時,在軍參謀總長何應欽的調協下,其麾下三團分屬給戴笠,餘下再重組成第一一二團、第一一三團、第一一四團,共三個團,正式改名為國民革命軍新編三十八師,直屬於第六十六軍。1942年3月,第六十六軍參加與第一次滇緬戰役。[1]在臘戍、曼德勒地區,新編三十八師馳援仁安羌,救出英軍、記者、傳教士等7,500餘人及馱馬1,000餘匹於日本軍重圍中,史稱“仁安羌大捷”。[1]此戰後,新編三十八師退入印度藍姆迦整訓,而後改隸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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