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管理體制是社會主義國家組織和管理國民經濟的具體制度和方式、方法。它是國家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將社會經濟生活各個方面、社會再生產各個環節聯結成一個有機整體的具體組織形式,是管理國民經濟的制度的總稱,是生產關係具體表現形式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民經濟管理體制
- 範圍:社會主義國家組織
- 定義:生產關係具體表現形式
- 總成:管理國民經濟
內容
①國家管理國民經濟的基本原則、方針和政策。
②經濟組織形式。包括管理機構、調節機構、監督機構的設定等。
③管理許可權的劃分。包括計畫、人力、財力、物力等許可權,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國家與集體和個人之間以及管理機構、各類人員的許可權與職責的劃分,以及利益關係。
④管理制度。包括對巨觀經濟活動和微觀經濟活動規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⑤管理方法。包括經濟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類型
①從管理層次看,有企業管理體制、地區(包括城市)管理體制、行業管理體制、部門管理體制和整個國民經濟管理體制;
②從經濟管理部門看,有綜合部門管理體制和專業部門管理體制;
③從社會再生產過程看,有生產管理體制、流通管理體制和分配管理體制。各種分類管理體制,互相聯繫、互相配合,統稱國民經濟管理體制。
核心
改革
①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基礎,在全民所有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前提下,積極發展多種經濟形式;
②把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適當分開,增強企業活力;
③建立自覺運用價值規律的計畫體制,逐步健全以間接管理為主的巨觀經濟調節體系,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
④建立合理的價格體系,充分重視經濟槓桿的作用;
⑤實行政企職責分開,正確發揮政府機構管理經濟的職能;
⑥認真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改革工資制度和勞動制度。這種改革,不是社會主義根本制度的改革,而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目的是通過改革,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