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公報(南京1927)

《國民政府公報(南京1927)》政府行政刊物。1927年5月創辦於南京,由南京國民政府發行。該刊繼承《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報》,相繼以旬刊、半周刊、日刊發行,自1948年第1期開始改刊名為《總統府公報》。該刊的停刊時間不詳,館藏1927-1948年間發行的數百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民政府公報(南京1927)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27年
  • 出版周期:旬刊,半周刊,日刊
欄目方向
該刊主要刊登國民黨政府1927年至1948年之間的宣言、法規、訓令、電報、布告、公函、呈文、附屬檔案等內容,通過本刊能反映出國民黨政府執政期間其行政工作的全貌。設有圖畫、法規、命令、指令、通告、布告、啟事等。
“圖畫”欄目主要刊載總理遺像及各種活動和紀念合影,如《國民政府委員軍事委員會委員就職閱兵典禮攝影》、《國民政府委員會在南京開始辦公紀念攝影》、《國民政府外交財政交通司法各部部長大學院院長就職閱兵典禮攝影》等。“法規”欄目主要發布國民政府各部門頒行的法規和條例,載有《財政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外交委員會組織條例》、《國民政府續發江海關二五附稅國庫券條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組織大綱》、《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組織大綱及“組織”系統表》、《上海特別市暫行條例》、《中國國民黨黨員撫恤條例》、《修正南京特別市條例》、《西京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等,這些法規涵蓋當時政治、組織、軍事等諸多方面,是考察當時內政的重要文獻。“訓令”欄目主要刊登了國民政府下達給各機關和部門的行政命令,載有《令直轄各機關(公布監政改革委員會組織法)》、《令各直轄機關(公布西京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令行政院 據立法呈為核該公共處所及寺廟等應否編入閣鄰職員僧道等應否認為居民一案情形令仰轉飭知照由》、《令行政院 監察院 據本府主計處呈核內政部統計司改組為統計處所需各項設備用品費用動支案仰轉飭知照由》等,總體看來,該刊的指令下達對象以行政院所受命令為最多。
該刊還刊載大量的政府批文、公電和函電等,涵蓋國民政府內政外交的各個方面,這些內容對於考察國民政府統治期間的中國政情、外交、軍事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同時,這些內容也有助於管窺當時中國社會的社會和民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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