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初探,成立1985年,現狀是穩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初探
- 成立:1985年
- 現狀:穩定
- 類別:投資
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初探
一、風險投資概述與我國的風險投資
( 一) 風險投資概述
風險投資也被稱為創業投資, 是指通過向不成熟的創業企業提供股權資本, 並為其提供管理和經營服務, 期望在企業發展到相對成熟後, 通過股權轉讓收取高額中長期收益的投資行為。
( 二) 我國風險投資的現狀
我國的風險投資自1985 年“中創”成立開始, 已經有20 年。2005 年上半年, 中國風險投資總額為4102 億美元, 較2004 年同期下降811% , 較2004 年下半年下降1318% 。[3 ] 我國的風險投資之所以下降, 與我國風險投資中存在許多問題是分不開的。我國的風險投資並沒有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這首先表現在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備, 我國並沒有關於風險投資的法律或管理辦法。雖然有關於發展風險投資的一些政策, 但由於沒有具體的法規, 在風險投資的實際套用中仍會遇到一些問題。其次, 我國目前還沒有對創業企業和風險投資機構實行稅收優惠政策。風險投資機構的所得稅率為33% , 而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率僅為15% , 風險投資機構的所得稅率較高, 也對風險投資的發展產生了影響。在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方面, 我國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單一, 規模較小, 而且結構不合理。我國的風險投資機構以國有企業為主, 其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撥款和銀行貸款。我國的風險投資機構規模也較小, 不能充分發揮風險投資在企業創立中的作用。國外的風險投資多由金融機構投資者和各種基金的管理者進行, 而在我國, 金融機構和養老基金等投資者並不允許從事直接投資, 這限制了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缺乏退出機制是我國風險投資中一個重要的問題。風險投資主要在企業創立初期進行, 當企業成長到一定規模後, 就要求收回投資, 再投資到其它新建立的企業中, 以保持資金的流動性。我國目前還沒有適合於中小企業的二板市場, 企業難以上市。同時產權交易也不易進行。這使風險投資的退出較困難, 從而影響到整個投資過程。此外, 還有相關中介機構發展落後等問題。我國的風險投資還存在許多的問題。風險投資對於企業的創業和發展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風險投資的發展對中小企業有一定的影響。
二、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的情況
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有引進風險投資的必要性。風險投資的出現有力地推動了高科技成果的轉化, 但我國對這方面的相關研究尚停留在巨觀層面。[ 4 ]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在各國普遍存在,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也較困難, 金融環境難以提供中小企業成長中所需資金。目前, 中國中小企業占全部企業的數量在90% 以上, 在工業產值中占40% 以上; 在就業人口總數中占80% 以上; 在新增就業機會中占90%; 繳納的稅收占國家稅收總額的48% 以上; 占國家進出口總額的69%; 技術創新占80% 以上。無論是對國家的經濟發展還是社會進步, 中小企業都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國有中小企業作為中小企業中的一個部分, 有其自身的特點和重要作用。在國有企業改革中, 國有中小企業進行了管理體制、人員等各方面的改革。許多國有中小企業通過產權改革, 特別是國有產權轉讓中管理層收購的方式變成了民營企業。國有中小企業面臨著與民營企業同樣的外部環境, 技術創新和人才資源的管理是國有中小企業中重要的問題。在國有中小企業的發展中也需要一定的資金。中小企業較難從銀行等金融機構取得貸款。中小企業的風險較大。
在中國人民銀行進行的一項調查中, 在報告涉及的樣本城市, 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形成的不良資產占全部不良資產的比例高達6319% , 其中, 破產兼併的不良資產占50% 。在我國, 國有銀行掌管著70% 的資金, 其放貸條件較高, 使獲得貸款的企業大多數是大中型企業。對於中小企業融資的問題, 有很多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的方式。如動產擔保、開發銀行、加強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引導、發揮金融機構的作用等。風險投資作為一種投資方式, 和其它金融投資不同, 是一種權益資本, 而不是借貸資金。這使得風險投資更適合企業的創立和發展時的資本結構。風險投資機構會對風險企業提供幫助和進行管理, 對於企業的發展會起到促進作用。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引進風險投資來促進企業科技創新, 使企業得到發展。
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較少。我國的國有企業引進風險投資較遲, 大多數用於項目的投資, 而不是完整的企業投資計畫, 且引進投資的以國有大型企業為主。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大多是在實業領域, 企業的工作模式仍有一些計畫經濟的影響。風險投資有一整套過程, 從資金的引進到資本的退出, 有很強的專業性, 以控制投資風險。國有中小企業大多對市場化的資本運作不夠了解, 不利於風險投資的引進。我國的風險投資機構主要有國內的風險投資公司和國外的風險投資基金。1992 年以來, 國際風險資本開始進入中國進行股權投資。我國的風險投資大部分都投資於技術創業。國有中小企業要使企業得到發展, 應加大對技術創新的投入。開發新技術需要較多的資金, 國有中小企業應根據需要引進風險投資。風險投資對於中小企業的創業和發展能起到促進的作用。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為了使自身得到更好的發展, 應重視技術創新和套用。在開發和使用新技術時常會面臨資金不足的情況, 國有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引進風險投資來解決這個問題。國有中小企業的結構和特點, 以及我國風險投資機構的現狀, 使國有中小企業在風險投資的引進中需要注意一些問題。
( 一) 風險投資引進階段
在風險投資的引進階段, 需要進行風險投資項目評價。風險投資項目評價由風險投資機構對所投資企業和項目的風險性和收益大小進行評價。風險投資項目評價的常用方法有淨現值法、層次分析法、決策樹法、實物期權法等。影響風險投資項目評價的因素主要有商業風險、資金風險、技術成果轉化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風險投資能否取得收益受到許多方面的影響, 如所生產的產品是否滿足了市場的需求; 新技術能否套用於實際生產; 所投資企業的管理水平; 政府
的政策和經濟發展狀況等。國有中小企業在引進風險投資時, 應選擇投資風險小、收益高的項目。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大多從事生產製造業, 應根據企業的產品種類, 採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風險投資在消費型高科技企業中風險較小, 因此國有中小企業可以選擇生產高科技消費品的項目。企業應該對市場有較充分的了解, 使產品能有較好的銷售量。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方面的成功率往往比大企業高。這主要是由於中小企業生產規模較小, 管理靈活, 多以市場和客戶的需求進行生產, 有利於進行技術創新。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在選擇風險投資的項目時, 常會面臨技術創新能力不足的問題。國有中小企業可以採取引進高新技術和專利的方式, 開發新技術。我國的科技人員大多數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 中小企業的技術人員所占比重較小。由於企業所進行的科研活動較少, 這使得我國有很多技術成果不能在生產中得到套用。國有中小企業在科技成果的轉化和套用中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我國科技中間試驗機構建設緩慢, 使科技成果轉化較難進行。國有中小企業在引進新技術時, 能使新技術得到改進, 套用於實際的生產中, 從而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在引進風險投資的項目的選擇上, 還可以採用模仿創新戰略。模仿創新並不完全照搬照抄襲別人的技術, 它同樣要投入一定的研究開發力量, 以對率先者的技術進行進一步的開發, 因而模仿創新並不是單純的模仿, 而是一種漸進性的創新行為。由於模仿創新不僅可以使吸收開發的針對性大大增強, 這就迴避了研究開發競爭所帶來的風險, 從這個意義上與自主創新戰略相比, 模仿創新戰略是一種風險較低的
戰略。國有中小企業可以選擇生產市場上已較為普遍的高科技產品, 進行適當的技術改進和創新, 可以使產品有較穩定的銷售量, 降低投資的風險。
( 二) 風險投資管理階段
當企業取得了風險投資, 便進入了風險投資的管理階段。與其它投資方式不同, 風險投資機構在對企業進行了投資之後, 會參與企業一部分的管理工作, 並提供諮詢。這樣降低了投資的風險, 使企業能夠更好地發展。風險企業控制權的分配是風險投資過程中重要的內容。風險投資機構在投資時會要求得到一部分控制權。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常保留較多的控制權。影響風險投資機構與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管理風險投資的因素, 主要有以下一些。首先是風險企業的管理能力, 包括風險企業家素質、團隊結構、財務管理能力、市場行銷能力。管理能力因素的重要性在於風險企業面臨複雜的環境, 不確定性高且難以評估, 而擁有一支優秀的管理團隊則可克服困難。由於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多是中小企業, 企業家對於企業的影響較大。要使投資項目取得較好的收益, 企業家應對項目和市場有較充分的了解。企業的人員結構應合理, 具有從事企業中各方面工作的人員。財務管理能力和市場行銷能力也是很重要的。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在管理中往往存在著一些問題。通過國有企業改革, 國有中小企業建立起了較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但由於體制等原因, 國有中小企業中仍存在一些問題。一些國有中小企業的效率較低。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中經營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較缺乏, 企業人員的結構較不合理。管理能力對風險投資的引進和風險投資項目的管理有影響, 國有中小企業應該提高管理能力, 以更好地管理風險投資項目。其次, 技術與產品因素會影響風險企業中控制權的分配。技術與產品因素包括專利權、技術創新、產品的市場、新產品的開發等。風險投資項目中的新技術和產品的開發將會影響企業的利潤。風險投資機構的投資策略也將影響風險企業控制權的分配。風險投資機構會對風險投資項目實施不同程度的管理。風險投資機構會為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提供諮詢服務, 也可以直接參加與風險投資有關的一些決策。風險投資機構會根據投資策略來爭取風險企業的控制權。最後, 投資環境對風險企業控制權的分配也有影響。在風險投資的管理階段, 風險投資機構應憑藉較豐富的經驗為引進投資的企業提供指導。例如生產管理, 新產品開發, 市場需求等方面。風險投資機構還應對企業進行信息收集和監控, 以確保風險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時, 應加強對風險投資項目的管理, 以取得收益。
( 三) 風險投資工具的選擇
風險企業控制權的分配對風險投資有較大的影響。風險企業的控制權涉及到風險投資過程中許多決策的制定, 包括企業或風險投資項目的很多方面。主要有企業管理中的一些決策, 企業的融資決策, 風險投資退出方式的決策, 企業經營的決策等。風險企業控制權在風險投資機構和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之間的分配主要體現在投資協定中。其中投資工具的選擇、投票權、風險機構的投資額和風險投資的預期收益影響較大。風險投資工具主要有債券、普通股和複合式證券。由於投資工具的選擇直接影響到風險企業的內部財務結構, 所以風險資本家力求取得一種風險較小而又有利於其控制風險企業的投資工具。在風險投資中, 以債券作為投資工具的較少。以債券作為投資工具時, 在企業清算時可以優先償付。債券的利率往往較低, 風險機構進行投資主要是尋求企業成長中的較高增長, 所以債券在風險投資中不常套用。債券是企業對投資人的負債, 使用債券作為投資工具時, 風險投資機構取得的對風險企業的控制權較少。使用普通股作為投資工具在風險投資中套用較多。股票是一種權益資本, 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在其成長過程中不用償還債務, 使企業能夠得到較好的發展。普通股會隨著企業的成長而增值, 使風險投資機構取得較大的收益。風險投資機構作為股東, 對風險企業有一定的控制權。以普通股作為投資工具, 在風險投資中較為適合。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經過了股份制改革, 許多企業採取股份合作制。一些國有中小企業進行了公司制改革, 採取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這為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時以股票作為投資工具提供了基礎。複合式證券是風險投資中常使用的工具。可轉換優先股可以優先分配利潤, 在企業清算時可以優先償付。在企業經營狀況較好時可以轉化為普通股。風險投資機構以可轉換優先股作為投資工具時, 往往在投資協定中會有關於風險企業控制權分配的內容。以優先股作為投資工具對企業的控制權較低, 風險投資機構通過投資協定增加對風險企業的控制權。在風險企業控制權的分配中投票權也是很重要的部分。風險投資機構和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在投資協定中, 關於一些重大問題風險投資機構會有一定的投票權。投票權可以加強風險投資機構對風險企業的管理, 保證投資安全。國有中小企業在引進風險投資的過程中, 投資協定中應有關於投票權的內容。對於重大事項的投票權的內容可以明確風險投資機構和企業的責任, 使風險投資項目順利實施。由於企業的生產經營中會出現各種情況, 作好風險企業控制權的分配很重要。
三、結論
風險投資的退出階段是風險投資過程中的最後階段。風險投資的退出是風險投資機構在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後, 將投資通過各種途徑轉化為資金, 退出企業, 再用於其它的風險投資項目。風險投資的退出會影響風險投資機構的收益, 也會影響資金用於新的風險投資項目。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有很多種。外國的許多風險投資是通過首次公開發行退出的。 通過在二板市場上公開發行公司股票, 可以取得較好的收益。我國由於沒有建立二板市場, 因此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後不能通過首次公開發行的方式退出。這使得風險投資中的風險較大, 我國應建立起二板市場。股權的銷售和轉售是風險投資常用的退出方式。風險投資機構在風險投資項目取得成長之後, 可以將所持股權銷售給願意較長時間持有股份的機構。我國有對於國有中小企業的產權交易市場, 國有中小企業的風險投資可以通過股權銷售的方式退出。但國有中小企業的產權交易市場並不完善, 應該加強對其的建設。企業回購也是風險投資退出企業的一種方式, 但我國由於相關法規的規定, 不能用這種方式退出。當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和風險投資項目不能取得收益時, 風險投資通過沖銷或清算的方式退出。風險投資的退出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 風險投資機構和引進風險投資的企業應選擇適合的退出方式和時機。使風險投資機構獲得較大收益, 對企業發展的影響也較小。
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可以使企業得到更多資金, 促進企業的發展。國有中小企業引進風險投資, 進行技術創新和新產品的開發, 增加了企業對技術的套用, 促進了科技成果的轉化。因此我國的國有中小企業在企業的發展中應引進風險投資。風險投資機構對於企業的管理有一定要求, 國有中小企業應加強企業管理。我國還存在一些影響風險投資的因素, 如風險投資機構較少、沒有建立二板市場等。應該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和投資環境的建設, 使我國風險投資
得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