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將不國:西方著名學者論全球化與國家主權

國將不國:西方著名學者論全球化與國家主權

經濟全球化極大地改變了統治和治理的主體、結構、方式、過程和意義,對傳統的民族國家、國家主權、政府體制和政治過程,特別是17世紀中葉以後形成的威斯特伐亞主權國家體系,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國家理論與現實政治有著最為密切的聯繫。實際上,國家的基本外交政策總是以某種國家理論作為其哲學基礎的。 近年來西方在外交政策方面所做的一些重大調整與其新的國家主權觀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 我們想要說明的是,無論學者如何堅持“價值中立”,任何國家理論都必然會與其現實相關聯,或多或少會受到作者所處的國家、地位、立場和所代表的利益群體的影響。

基本介紹

  • 書名:國將不國:西方著名學者論全球化與國家主權
  •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 頁數:405頁
  • ISBN:7210028315
  • 品牌:江西人民出版社
  • 作者:D.赫爾德
  • 出版日期:2004年1月1日
  • 開本:32開
  • 定價: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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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經濟全球化極大地改變了統治和治理的主體、結構、方式、過程和意義,對傳統的民族國家、國家主權、政府體制和政治過程,特別是17世紀中葉以後形成的威斯特伐亞主權國家體系,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國家理論與現實政治有著最為密切的聯繫。實際上,國家的基本外交政策總是以某種國家理論作為其哲學基礎的。
近年來西方在外交政策方面所做的一些重大調整與其新的國家主權觀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
我們想要說明的是,無論學者如何堅持“價值中立”,任何國家理論都必然會與其現實相關聯,或多或少會受到作者所處的國家、地位、立場和所代表的利益群體的影響。

作者簡介

作者:(美國)D.赫爾德 (美國)J.羅西瑙 等 編者:俞可平

媒體推薦

譯者前言
我們正處在一個全球化的時代。全球化首先是經濟的一體化,但經濟生活的全球化必然地對人類的政治生活產生深刻的影響。經濟全球化極大地改變了統治和治理的主體、結構、方
式、過程和意義,對傳統的民族國家、國家主權、政府體制和政治過程,特別是對1 7世紀中葉以後形成的威斯特伐利亞主權國家體系(Westphalian System),提出了嚴峻的挑戰。近代以後,民族國家(nation-State)一直是人類政治生活的核心。民族國家建立在眾所周知的三要素之上:領土、主權和人民。任何獨立的政治體要成為一個國家,必須具備一定的領土,國家的領土是獨立而不受侵犯的;在這個獨立而確定的領域中必須擁有一個至高無上的主權機關,它代表國家的意志,國家的主權不可分割,不受他國的干預;在國家的領土範圍內必須擁有足夠數量的公民,它們的責任和權利僅受本國法律和本國政府的保護,他們只有在隸屬於一個領土國家時才能表達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權力,因而公民通常等同於國民。直到現在,這樣的民族國家仍然是現實政治生活的中心,因而也是人們政治想像的基本依託所在。然而,不可阻擋的經濟全球化進程已經對領土、主權和人民三要素構成了重大的挑戰,正在從根本上動搖人們心目中的國家形象。
全球化挑戰主權國家的現實,必然地導致人們對傳統的主,傳統的國家理論因而也受到了嚴峻挑戰。到目前為止,在全球化與國家主權的關係問題上,西方學者至少提出了以下五種不同觀點:第一,傳統的國家主權已經開始徹底崩潰,民族國家已經開始終結,國家主權已經成為一個過時的概念,國際政治的“後威斯特伐利亞”時代已經來臨。第二,全球化促使人類社會進入了“世界主義”時代,在世界主義時代,不管主權是否存在或是否仍然發生作用,就其重要性而言,它都開始讓位於公民的人權,公民個體的人權獲得了高於國家主權的地位。第三,民族國家的主權確實受到了全球化的嚴重衝擊,國家的職能和作用也確實在發生重大的轉變,但國家主權遠沒有消失,它依然是國內政治和國際政治的核心和基礎。第四,“民族國家的終結"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神話,全球化不僅沒有使國家主權消失,甚至也沒有使其弱化;相反,國家主權的屬性和功能在全球化時代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強。第五,不可讓渡、不可轉移的傳統國家主權正在被新的主權形式取代,國家主權在全球化的衝擊下變得可以讓渡和轉移。國家主權正在多元化,向上它部分地被轉移到了國際組織、跨國組織和區域組織,向下它部分地被轉移到了地方和社區。
國家理論與現實政治有著最為密切的聯繫,實際上,國家的基本外交政策總是以某種國家理論作為其哲學基礎的。不管理論家的初衷如何,一種在學術界有影響的國家理論或多或少會
對政府的政策產生這樣那樣的影響。仔細地研究可以發現,近年來西方國家在外交政策方面所做的一些重大調整與上述新的國家主權觀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例如,所謂的人道主義干預,就是人權高於主權理論的必然結果;所謂的先發制人戰略,就是無視國家主權的新帝國主義理論的自然延伸;所謂的全球治理戰略,就是世界主義理論的邏輯要求。當然,真正的學術研究與現實政治的關係決不是庸俗的、簡單的等同關係。我們完全可以相信,絕大多數西方學者在提出其新的國家觀時,主要是出於學術的動機,因為及時地對現實的變遷作出理論的分析和
概括j這本身就是學者的重要職責。我們想要說明的是,無論學者如何堅持“價值中立”,任何國家理論都必然會有其現實的關聯,或多或少會受到作者所處的國家、地位、立場和所代表的利益群體的影響。因此,對於本書所要介紹的各種新的國家主權理論,讀者應當分別從理論本身的邏輯和現實政治的需要兩個方面去分析和理解。下面,我們依次摘要介紹本書所收各章的主要觀點。
……

圖書目錄

譯者前言
1.全球化與國家
2.“無權力國家”的神話
3.全球化與社會國家
4.全球資本主義和國家
5.民族國家的終結
6.民族國家的未來
7.世界社會與民族國家
8.有缺陷的國家
9.20世紀90年代的聯合國:積極的世界主義和主權問題
lO.世界主義:觀念、現實與不足
11.馬克思主義與全球治理
12.21世紀的治理

文摘

書摘
當考克斯分析框架的重點從社會力量轉向意識形態以至制度及體系時,其中的悖論就誘發了最近出現的批評,後者尋求通過一種較為正統和清晰的決定模式來挫敗這種分析取向。這種
分析取向
……竭力想要避開“經濟主義”和“理想主義”並存所帶來的危害,但並沒有為我們提供比研究國際社會的韋伯式多元主義更多的東西。……構成社會秩序的那些變數(如經濟、政治、公民社會)並不受制於任何整體性的結構;相反,每個變數都具有真正的自主性,排除了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可能。……這種因素取向反映在考克斯的分析中,其大意就是:在物質能力、觀念及制度之間發生的互動中,並不存在決定論,這裡的關係都是互惠的。力量的線路問題是一個歷史性的問題,它需要通過對特殊案例的研究來進行解答。雖然上述觀點從理論上來看是值得讚賞的,但是它在實際上卻會產生一種多元經驗主義。這種多元經驗主義無法解釋價值觀、社會關係與制度之間的系統聯繫,也不能說明資本作為一個社會關係在歷史上出現後,在多大程度上以下面這種方式改變了社會秩序:資本關係是物價穩定措施(Valorisation)的基礎,而所有關係又都包含在資本關係之中。①
如果對某種經驗主義的指責也許存在某些相關性,那么,伯納姆在總體上要求把“資本關係”放在首位並以此來批評考克斯,就幾乎沒有任何道理了。其實,即使考克斯會樂於接受這種決定模式,他也會立即提出質疑:那又怎樣?我們已經看到,伯納姆批評考克斯沒有認識到“國家是通過法律規則和貨幣規則來加強市場約束,從而使一般資本的利益得到滿足的”,然而這種批評完全放錯了地方。顯然,不論19世紀中期的自由國家還是20世紀末極端自由主義國家,考克斯都認為存在著這種規律。然而,考克斯想知道的是什麼東西約束國家去做這種事情以及什麼東西促使國家在另一種歷史事件中以其他方式再次去
做這種事情。把國家的角色理解為某種資本關係所賦予的,並不是最恰當的;不過,以“從全球經濟到國民經濟的傳輸帶”的角度去理解國家的角色,也同樣不是最為合理的。
每個國家的角色仍然受每一社會形態內的社會力量之間的鬥爭所決定。回顧普蘭查斯,我們可以看到,儘管這些社會力量“跟國際的勞動分工和資本集中有著多重依賴關係”,儘管這些鬥爭“正大量地在世界層面上發生”,但是,由於不平衡的發展和每個社會形態的具體特徵的存在,民族國家仍舊是鬥爭的主要形式。位於倫敦的英國政府或位於渥太華的加拿大政府在準備它們的預算時,真的要對國際金融負責嗎?或者恰恰相反,它們是出於對倫敦城或海灣街(Bay Street)這些金融區的負責才去對國際金融負責的?正是由於國內跟國際一樣,對民族國家層面上不斷興起的鬥爭也很關注,我們才需要集中當前的精力來為新自由主義立憲。20世紀90年代,在依然缺乏建立資本市場跨國管制的意識形態共識或能力的背景下,國家的國際化
似乎正在採取一種正式的國家間條約的形式,這種條約可以從法律角度為未來政府普遍遵守資本市場的規則提供保障。這使國內資本家和跨國資本家都擺脫了由於危機的持續而造成的不斷加重的恐懼,即在國家的國際化中,意識形態不可能一直替代法律義務。
4.被迫自由:國家與北美自由貿易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FA)在1994年1月1日開始生效,它是最符合新自由主義建構的法案。正如柯林頓總統在國會11月對NAFTA進行表決之前的、那個令人興奮的醞釀期里反覆強調的那樣,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可以減免關稅,但遠比這重要的是它可以為美國在墨西哥的投資提供保護。伊恩·魯濱遜等人對這個協定作了出色的分析,他們指出,像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之類的國際貿易協定不僅“禁止民族企業與外國企業之間產生歧視,(而且)建立了民族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都能擁有的新的法人私有財產權。……它起著一種類似於經濟法的作用,即確立基本規則,管理那些所有政府都必須尊重的私人財產權和所有政府都必須迴避的經濟政策。”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投資”一章禁止政府對外國跨國公司提幽績效要求(汽車產業除外),並且廣泛地界定了各種受協定保護的投資者權利,如任何成員國的公司不分國家來源,都享
有“多數”股東、少數股權、證券投資及房地產等權利:“壟斷和國有企業”一章要求國有企業不僅要“完全根據商業規則”來經營,杜絕進行諸如“區別性提供壟斷產品或服務,交叉補助(Cross—Subsidization)及掠奪性行為”之類的“反競爭性的實踐”,而且要儘可能地縮小或消除任何投資者希望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下得到的利益的失效(Nullification)或損傷。“智慧財產權”一章為商標、專利、半導體和工業設計、商業秘密、衛星信號等一系列的產品提供了20年的著作權保護,並且最有力地“通過準立憲地保護產權免受未來民主政府貿易制裁的威脅,使現有的產權得到了延伸……即使這些權利的作用是限制而不是促進思想在國家之間的自由流動……”
上述條款加在一起,對墨西哥和加拿大產生了以下影響:通過為“新私人財產權(它們顯然超出了加拿大和墨西哥法律的規定,雖然在美國未必如此)”提供國家保護,改變墨、加兩國與資本的關係,以適應在美國大都會中所誕生的模式。罨不過,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這並不是一種由美國資本和國家強加在墨、加兩國上,外在於自己的東西;相反,它反映了墨、加兩國在代表其資產階級和官僚階層的利益時所接納的這些角色已經為美國資本和行政部門所滲透:正如薩拉·李公司(Sara Lee Corp.)董事長小約翰·H·布賴恩所指出的那樣:“對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投贊成票的最重要原因是想介入(墨西哥的)改革。由於北美的精英們普遍對墨西哥在過去10年裡所採取的極端自由主義政策感到不滿,而且擔心墨西哥有限民主制度的任何開放都會危及革命制度黨(PRI)政府的改選,所以這種協定的建立就變得更加緊迫:在協定得以通過前不久,多倫多《全球郵報之商業報導(Globe and Mail’s Report on Business)》上的一篇文章援引了阿爾瓦羅·塞佩達·內里在墨西哥城《IJa Jourada》報紙上所講的一段話:“私有化的贓物造就了13個千萬富翁的家庭,卻使其餘人口——約8000萬的墨西哥人——屈從於貧困,猶如遭受了一場戰爭。”
然而,墨西哥不僅要考慮國內的資產階級,為在墨西哥的美國資本提供進一步的安全保障;而且,還要通過認可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是美國在全球規模上進行新自由主義立憲的一種典型“補給站”,來“為支配性資本的利益擔負責任”。薩洛姆公司(Saloman Inc.)董事長毫不忌諱地指出,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失敗“將給西半球所有在政府管理模式的經濟之外尋找資本主義道路的領導人一記響亮的耳光”。誠然,如果正像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漢密爾頓所說的那樣,“問題是美國在世界上的領導地位”,那麼對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最大威脅顯然來自於美國自身的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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