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任務
1.根據總局外事工作計畫,在對外聯絡司的指導下,承擔由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委託的在國內舉辦的體育涉外會議、競賽和來華外國體育團隊的組織、翻譯、接待等任務;辦理經批准的涉外活動來華人員的簽證;具體負責辦理總局簽證護照及赴港澳台地區通行證工作;
2.配合人事司、外聯司對總局外事幹部進行外事政策和業務的教育、培訓;配備和培養能夠承擔重大外事活動的高級翻譯人才;
3.配合各職能部門和各直屬單位開展對外聯絡工作,並根據外事任務的需要,為出國團隊提供外語翻譯人員和各類涉外服務;
4.承擔由外聯司交辦的與港澳台地區及海外華人的體育交流活動中的接待、服務工作;
5.配合各省市體育外事部門和對外體育交流機構及跨行業體育協會,承辦國外來華體育團隊在華期間的接待、服務工作;
6.組織或協同有關單位從事商業性或贊助性的涉外比賽或其他交流活動;接受
中國奧委會和有關單項協會委託進行禮品、紀念品的開發;
7.負責台體賓館和上園村甲4號、6號寫字樓和宿舍樓的行政和物業管理。在完成總局交辦任務的前提下,積極開展經營創收,提供各類有償服務,增強自我發展活力和後勁;
8.完成總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主要領導
副主任:公冶民 、范 江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活動接待部;
交流培訓部;
簽證護照服務部;
經營開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