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預算調節基金征納審計亦稱“調節基金征納審計”。對所有國營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和地方政府的各項預算外資金,所有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實施征納調節基金的審查。
其主要內容: (1)繳納人是否按國家規定的徵集範圍和項目,如實申報預算外資金收入和稅後利潤;有無弄虛作假,轉移資金,漏報、少報的問題;(2)稅務機關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繳納調節基金的清理檢查,有無漏戶、漏項造成調節基金流失的問題; (3)應納的調節基金是否及時足額繳庫,有無漏繳、少繳、欠繳、抗繳的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