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務投資

國家財務投資

國家財務投資是指國家以生產資料所有者身份,為獲得預期經濟效益而進行的投資活動,其投資主體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投資對象則是各種國資企業,投資形式包括進行生產經營實體活動的實業性投資與證券投資,投資目的是實現資本的增值,獲取良好的經濟效益。國家財務投資的根本目的在於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和增強國家的巨觀調控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財務投資
  • 性質:投資活動
  • 投資主體: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資產經營公司
  • 投資對象:各種國資企業
國家財務投資主體,國家財務投資的範圍劃分,國家財務投資方式,國家財務投資項目、渠道與方式決策,國家財務投資的必要性,

國家財務投資主體

國家財務投資是形成國有資產的基本方式。國家財務投資是國家財務管理部門運用所籌集的資金向國有資產生產經營單位的投放,以形成國有資產的過程。因此,國家財務投資主體是指國家財務管理部門即國有資產管理局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國有資產管理局對國家重點建設的投資以及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對其轄國有資產生產經營單位的投資,均屬於國家財務投資。國家財務投資活動所形成的資產全部屬於國家所有。除國家財務投資外,國有資產生產經營單位還可運用所留下的公積金、未分配利潤中屬於國家應占份額進行投資,所形成的這部分資產在理淪上也屬於國有資產。國有資產生產經營單位的投資活動由企業根據財力自主進行,不納入國家財務管理範圍,因為國有資產生產經營單位不是國家財務投資主體。但是,不淪由哪個投資主體進行投資所形成的國有資產,都必須按有關法律、法規接受同家財務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國家財務投資的範圍劃分

國家財務投資範圍的劃分包括外部與內部兩個方面。上文已提到,國家財務投資與國家財政投資的範圍要明確劃分。國家財政投資範圍包括對公共產品與半公共產品中政策性虧損產品生產的投資,國家財務投資包括競爭性產品中支柱產品生產和半公共產品中盈利產品生產的投資,這是外部的劃分。從國有經濟內部而言,由於國有資產管理三級架構,相應形成三級財務投資主體,即國資部門投資、國有資產中介經營公司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國資部門投資和國有資產中介經營公司投資屬於國家財務投資。三級財務投資範圍如下:
第一,國有企業一級的投資。充分利用《企業財務通則》規定企業建立的“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等企業可支配財力,以及發行股票等進行增加流動資金與技術改造性投資,保證企業內涵擴大再生產的資金需要。
第二,國有資產中介經營公司一級的投資。國有資產中介經營公司從企業獲取資產收益(即“投資者分配利潤”)與產權轉讓收入,應向國資部門上交一小部分,餘下大部分收益在扣除公司費用後,用於對國有企業自有資本投入,滿足企業追加流動資金和基本建設性投資的需要,保證企業內涵與外延擴大再生產的資金需要。
第三,國資部門投資。各級國資部門可集中使用國有資產中介經營公司上交的一部分資產收益與產權轉讓收入,在地區與行業間進行調節,向急需增加投資的國有資產中介經營公司注入自有資本,從而配合國家產業政策對國有資本配置進行最佳化,促進國有經濟協調發展。
上述三級財務投資分別形成三道防線,既做到國有企業自有資本的增加主要由國有經濟自行積累解決,防止銀行不良債權增加,又做到以國有經濟自身積累能力制約現有國有企業的基本建設投資規模,防止企業盲目建設與重複建設,促使企業經濟成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總之,建立與健全國家財務投資體系,將對國有企業債務重組發揮深遠的影響。

國家財務投資方式

國家財務投資按是否以證券機構為中介可以分為國家財務直接投資和國家財務間接投資兩種方式。
(一)國家財務直接投資。
它是指國家財務資金不通過證券機構而直接投放國有資產經濟組織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固定資產投資又包括基本建設投資和挖潛革新改造投資(簡稱挖革改投資),流動資產投資指用於生產經營周轉所需物資緒備的投資。國家財務直接投資,從投資主體看,包括國資局向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投資,這種投資形成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資本金;還包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向國有資產生產經營單位的投資,這仲投資形成國有資產生產經營單位資本金。
(二)國家財務間接投資。
隨著證券市場的建立和完善以及股份制公司的發展,國家財務間接投資也會不斷發展起來。國家財務間接投資,是指國資局與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以證券市場作為投資中介,購買各種有價證券,形成債權與股權,以便據以獲取利息與股利所進行的資金投放。國家財務間接投資與直接投資從目的來看是相同的,即均為獲取資產收益,並使國有資產不斷增值。二者的區別是投資所形成的資產形式不同,直接投資常形成實物形態資產,而間接投資則形成貨幣形態資產。

國家財務投資項目、渠道與方式決策

國家財務投資渠道按經濟用途劃分可分為實業性投資與證券市場投資兩類。
實業性投資指直接對國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投資,即直接以貨幣形式投入企業,形成企業的資本,這是國家財務投資的主渠道。實業投資的方式主要有直接撥款、進行長期性股票與公司債券的投資等,實業投資的目的是取得企業資產所有權,追求投資收益。
證券市場投資是以貨幣投入證券市場,購買短期性股票、債券、期貨、期權的投資等,證券市場投資的目的是追求證券買賣的價差,即追求資本利得,這是國家財務投資的輔渠道。國家財務投資項目必須聯繫投資渠道與方式,按具體投資對象一一確定。
國家財務投資項目、渠道與方式的決策,可運用企業財務投資決策的基本方法去進行。但由於國家財務投資是一種巨觀性投資,要注意處理好實業性投資與證券市場投資的關係,以實業性投資為主,有佘力時才進行證券市場投資,防止泡沫經濟的產生,導致財務危機,影響經濟安全;要注意處理好投資經濟效益與經濟結構最佳化和環境保護的關係,不支持重複建設、盲目建設和沒有環境保護配套措施的建設項目;要注意投資收益與投資風險的綜合分析,不對投資風險太大的項目投資。總之,在進行國家財務投資時,要注意保證國有資本的安全、保值與增值。

國家財務投資的必要性

國家財務投資的必要性在於:
1.發展壯大國有經濟。我國實行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國有經濟作為公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只能壯大,不能萎縮。發展壯大國有經濟是一個系統工程,但增加投入是基本途徑。只有通過增加投資,才能形成更多的國有經營性資產,擴大生產流通規模,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從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國家積累,使國有經濟發展走上良性循環的道路。
2.增強國家巨觀調控能力。現代經濟的發展以巨觀調控為前提。巨觀調控包括國家以社會行政管理者身份所進行的巨觀調控和國家以生產資料所有者身份所進行的巨觀調控兩大方面。過去學術界普遍注意了國家以社會行政管理者身份所進行的巨觀調控,如財政運用稅收槓桿和財政投資(公共產品與半公共產品生產中的政策性虧損產品生產投資)對國民經濟的調控,國家銀行運用利率、匯率對國民經濟的調控等,而忽略了國家以生產資料所有者身份所進行的調控。國家以所有者身份進行的巨觀調控,主要通過國家財務積累率(國資企業稅後利潤上交比例)與國家財務投資(競爭性產品生產中的支柱產業投資、半公共產品生產中的盈利性產品生產投資)對國民經濟進行的調控,以及國有資本重組所進行的調控。國家財務所進行的巨觀調控,近年來才引起人們的重視。因此,正確進行國家財務投資,是增強國家巨觀調控能力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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