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4年第6號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4年第6號是2004-02-23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
【生效日期】2004-02-2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
【檔案來源】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4年第6號

為保證機動車強制性認證工作的有效實施,縮短整車認證時限,減少整車認證費用,國家認監委研究決定,在整車認證中,對已指定的承擔機動車強制性認證任務的認證機構頒發的機動車部件自願性認證證書,經審核符合規定的,承認其認證結果。各指定的機動車強制性認證機構不得對有關部件重複檢測和收費,應當按照國家認監委2003年第6號公告公布的19份《機動車部件自願性認證實施規則》實施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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