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委關於重新印發《國家重點實驗室國際合作、交流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計委關於重新印發《國家重點實驗室國際合作、交流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在1991.11.30由國家計委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計委關於重新印發《國家重點實驗室國際合作、交流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 頒布單位:國家計委
  • 頒布時間:1991.11.30
  • 實施時間:1991.11.30
為了搞好國家重點實驗室對外交流工作,一九九0年我委印發了《國家重點實驗室國際合作、交流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經過一年實踐,我委對該辦法進行了修改,現印發你們,請按照辦法中的要求,組織安排好一九九二年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國際合作、交流項目,同時將原辦法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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