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聯合督查的通知,發文機關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文字號是國衛辦家庭函〔2014〕913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聯合督查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 發文字號:國衛辦家庭函〔2014〕913號
國衛辦家庭函〔2014〕9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
為推動各地加大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和密度,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完成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我委決定聯合相關部門對各地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進行督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一)組織領導。
1.建立領導機構和相關部門協調機制情況;
2.目標責任制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二)宣傳倡導。
1.組織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圓夢女孩志願行動”等宣傳活動情況;
2.開展促進出生人口性別結構平衡的媒體宣傳情況;
3.開展禁止“兩非”的警示宣傳和教育培訓情況;
4.推動修訂村規民約、促進性別平等情況。
(三)利益導向。
1.制定落實計畫生育女孩家庭利益導向政策情況;
2.組織開展計畫生育貧困家庭女孩幫扶活動情況。
(四)全程服務。
1.建立落實孕產期全程服務管理制度情況;
2.懷孕14周以上終止妊娠手術審批制度落實情況;
(五)整治“兩非”。
1.整治“兩非”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建設情況;
2.胎兒性別鑑定技術管理制度建設以及終止妊娠藥品和計畫生育手術器械經營管理情況;
3.全國“兩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使用、“兩非”案件查處和採血鑑定胎兒性別行為打擊防控情況;
4.建立查處“兩非”區域協作機制情況;
5.“兩非”典型案例及被吊銷執業證書醫務人員曝光情況。
(六)統計監測。
1.住院分娩個案登記和出生醫學證明個案信息採集及信息化建設情況;
2.部門間出生人口性別統計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情況;
3.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考核評估辦法制定和實施情況。
二、督查安排
督查組將於2014年10月下旬至11月赴部分省(區、市)開展督查。每個省(區、市)督查3天,並抽查一個市(地、州)和一個縣(市、區)。第一天,督查組赴督查縣,抽查2家醫院(公立醫院、民營醫院各1家)。第二天上午,召開市(地、州)、縣(市、區)級專題匯報會,查閱工作資料,下午赴省會。第三天上午,召開省級專題匯報會並反饋意見,下午赴下一個督查省(區、市)。各督查組提前1周與被督查省(區、市)衛生計生委聯繫。未被督查的省(區、市),請於11月15日前完成自查並報送自查報告。
三、準備工作
督查組主要通過聽取專題匯報、召開座談會、現場考察等方式進行督查。請被督查省(區、市)協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省級專題匯報會。各被督查省(區、市)準備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通知衛生計生、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統計、婦聯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匯報會。
(二)市縣級專題匯報會。主要圍繞當地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情況準備匯報材料。通知衛生、計生、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統計、婦聯等相關行政部門、執法部門負責人以及鄉(鎮)、村(居)具體工作人員參加匯報會。
(三)有關資料。“十二五”以來特別是2013年以來的有關檔案、資料及數據等。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區、市)衛生計生委要高度重視本次督查工作,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組織開展好自查工作,配合督查組做好相關工作。
(二)被督查省(區、市)要本著求真務實的態度,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如實反映工作情況,嚴禁弄虛作假。督查過程中,不得有任何影響、干擾和妨礙督查工作正常開展的行為。
(三)本次督查工作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等有關紀律要求,請予以支持配合。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