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伊波拉出血熱防控工作自查的通知

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布的一個公告,主要是對關於組織開展伊波拉出血熱防控工作自查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伊波拉出血熱防控工作自查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 發文字號:國衛辦疾控發〔2014〕924號 
國衛辦疾控發〔2014〕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目前西非地區伊波拉出血熱疫情呈蔓延態勢,疫情輸入風險進一步加大。為加強國內伊波拉出血熱防範工作,強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切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有效保障人民民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委將於近期組織開展全國伊波拉出血熱防控工作自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各地衛生計生部門要認真組織,逐級開展自查工作。以縣級為基本單位,轄區內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疾控機構、定點醫院和急救中心及一般醫療機構等進行自查,省級對市、縣級進行抽查。各地要加強與口岸檢驗檢疫等部門溝通協調,同時做好部門間防控銜接環節的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
二、自查內容
根據伊波拉出血熱防控有關方案要求,各地主要在組織領導、制度建立與運行、防控措施落實、設施設備配備、專業人員培訓等方面開展自查(詳見附屬檔案)。
三、自查時間
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
四、其他
(一)請各地嚴格按照伊波拉出血熱防控有關方案要求,根據本地實際,結合防控重點,細化自查方案,紮實開展自查工作。
(二)各地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見和方案,限期整改,並追蹤落實。
(三)各省份請於2014年11月10日前將自查及整改情況報國家衛生計生委疾控局。
我委將於各地自查結束後,組織對有關省份防控工作的抽查。
附屬檔案:全國伊波拉出血熱防控工作自查方案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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