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對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人民醫院醫療急救不力事件的通報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對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人民醫院醫療急救不力事件的通報》是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2015年1月19日發布的通報。

國衛辦醫函〔2015〕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2014年8月,湖南省衡陽市祁東縣人民醫院發生一起患者院內倒地、現場搶救無效死亡事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經我委與湖南省衛生計生委聯合調查組調查,這是一起院內醫療急救嚴重不力事件。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事件基本經過及處理情況
2014年8月19日上午,患者王某某(男,59歲)因“腹脹、胸悶、咳嗽”就診於祁東縣人民醫院(無家屬陪護),在收費處排隊等待繳費過程中突然暈倒。患者倒地約9分鐘內,先後有2位護士和5位醫生到達現場;患者倒地約6分鐘後,兩位醫生就地對患者實施了約3分鐘的胸外心臟按壓,確認患者無生命體徵,停止搶救。該院醫務科報警110,經派出所及法醫確定死亡後,於12點15分將遺體移送太平間。
事件發生後,我委會同湖南省衛生計生委組成聯合調查組,經過實地調查認為,該事件是一起醫療急救不力事件,集中暴露出該醫院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醫務人員急救意識、技能嚴重不足,醫德醫風建設缺失,院內急救流程混亂,始終未將患者轉移至急診科或病房進行救治。二是醫院急診科室建設不規範。急診科處於醫院較為偏僻位置,設備配置簡單,且無固定醫務人員(均靠各科人員輪轉),未發揮急診科職能作用。三是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事件發生後,醫院認識不到位,整改工作流於形式。醫務人員的基本搶救知識培訓未取得實效,醫院搶救設備存放無序,整改後形成的規章、制度可操作性差。
經研究,祁東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決定對祁東縣人民醫院院長、醫療業務副院長予以免職;對在事件發生過程中處置不當的醫務人員依法給予警告直至暫停執業活動6個月的處罰;衡陽市衛生局按照有關規定撤銷祁東縣人民醫院二級甲等醫院的等次,並對有關問題進行限期整改;湖南省衛生計生委派專家至祁東縣人民醫院進行專項幫扶,對該院進行全員急救意識、技能等培訓、考核,對不合格人員調離業務崗位,停薪學習培訓;對經反覆培訓無法勝任有關業務工作的人員,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或辭退。
二、下一步要求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要從該事件中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加強管理,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為此,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督促各級醫療機構特別是縣醫院,制訂完善院內急救工作預案,規範醫療機構緊急搶救程式,提升醫務人員緊急搶救專業技能;對急診力量薄弱,員工業務素質欠缺的基層醫院要開展專項幫扶,全面提升院內急救能力。
(二)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教育和引導醫務人員提高醫學人文素養,恪守職業準則和行為規範,提高職業道德,加強人文關懷,密切醫患溝通,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
(三) 結合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總體部署,加強“三基三嚴”(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嚴格要求、嚴謹態度、嚴肅作風)培訓。通過改善環境、最佳化流程、提升質量、保障安全等措施,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切實改善人民民眾看病就醫感受。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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