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等3部門關於加強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等3部門關於加強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是國家衛生計生委等3部門關於加強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計生委等3部門
  • 發布文號:國衛辦宣傳函〔2013〕288號
國衛辦宣傳函〔2013〕2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人口計生委(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科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科協,中國健康教育中心:
為進一步提高我國居民合理用藥水平,加強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公眾合理用藥科學素養,以實際行動維護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對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不合理用藥是當前比較突出的衛生問題之一,嚴重威脅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據有關調查顯示,我國城鄉居民用藥知識普遍匱乏,用藥行為不規範現象普遍存在。隨著慢性病患病逐年增加,藥品的可及性不斷提高,居民自我用藥比例逐步上升,導致用藥安全問題日益凸顯。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科協要將其作為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部分,作為“服務百姓健康行動”的重要內容之一,作為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與中國科協2013年啟動的“健康中國行”系列宣傳活動的主題,從維護和保障居民基本健康權利和提高公眾合理用藥科學素養的高度開展好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
二、紮實推進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
2013年“健康中國行”主題是“合理用藥,共享健康”。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科協要制訂本地區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力求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產生有影響力的規範效應。要將合理用藥健康教育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項目和中央轉移支付健康素養促進行動項目中,利用多種形式向民眾普及合理用藥科學知識,詳細介紹不合理用藥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引導民眾樹立科學的用藥觀念,養成正確的用藥行為。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將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建立長效機制,統籌協調推進。要充分利用“安全用藥宣傳月”等契機,確保居民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迅速全面覆蓋。
三、加大在醫療活動中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的力度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科協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用藥行為的管理和規範,完善臨床用藥規章制度,加大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用藥行為的監管力度,要加強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管理,強化《國家基本藥物臨床套用指南》、《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辦法》、《中國國家處方集(化學藥品與生物製品卷)》及其兒童版的培訓。結合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等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合理用藥的宣傳力度。加強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增強醫務人員合理用藥意識和能力。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合理用藥管理規章制度,加強藥品使用管理,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將合理用藥相關指標納入醫務人員的工作績效考核,堅決杜絕亂開藥、大處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在醫療機構內設定合理用藥宣傳欄,播放宣傳視頻,發放宣傳材料,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要在門診設立“用藥諮詢”點,有專人負責指導患者合理用藥。醫務人員要規範提供用藥服務,在疾病診治過程中,積極主動開展針對患者及其家屬的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宣傳基本藥物制度,講解合理用藥常識,引導居民合理就醫用藥。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要在健康教育專業機構的指導下,充分利用社會組織和社區志願者的力量,在社區居民中開展多種形式的合理用藥宣傳活動,重點關注老年人、兒童等特殊人群,營造人人參與的社會氛圍。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機構要結合重點疾病防控工作,加大合理用藥的宣傳力度。
要將藥店作為居民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場所,落實藥店宣傳和指導居民合理用藥的責任,嚴格規範導購行為,充分發揮藥師在購藥過程中的宣傳教育作用,為居民提供個體化的合理用藥指導,在藥店的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海報,發放合理用藥宣傳材料。
四、發揮健康教育專業機構的優勢和作用
各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要根據合理用藥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結合實際,確定健康教育具體內容,製作適宜的傳播材料。通過專題宣傳、巡展、巡講等多種形式,向民眾宣傳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倡導合理用藥理念,普及合理用藥知識。定期監測並評估轄區內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效果,及時調整傳播策略和健康教育內容。
國家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要組織有關專家,開發合理用藥講座標準課件,設計製作傳播材料模板和電視宣傳片,為各級各類機構開展合理用藥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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