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

《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引領醫學科學發展和整體醫療服務能力提升,組織制定的設定標準。

2022年12月2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
  • 頒布時間:2022年12月28日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 發文字號:國衛辦醫政函〔2022〕464號
通過過程,標準全文,內容解讀,

通過過程

2022年12月2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以國衛辦醫政函〔2022〕464號印發《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

標準全文

一、基本要求
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應當是我國最具國際影響力的血液病綜合診療中心,引領我國血液病診療體系建設及醫療、教學、科研工作。所在城市采供血能力能保障國家醫學中心需要。具有高水平的專科人才梯隊,具備豐富的血液系統疾病診療經驗,建立有效的技術推廣機制,推動我國血液系統疾病診療規範化、標準化。積極承擔醫學教育人才培訓工作,牽頭開展血液病臨床和基礎領域研究,積極引領原創科研成果轉化,形成國際原創的血液病診療關鍵核心技術,制定中國原創方案,在國際發揮引領作用。
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應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三級甲等醫院,設定血液內科,其中包括造血幹細胞移植、白血病、淋巴瘤、骨髓瘤、骨髓衰竭性疾病、貧血和出凝血異常等亞專科。
(二)血液內科為驗收合格的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
(三)能夠提供內科(呼吸內科、消化內科、神經內科、心血管內科、腎病學、內分泌和免疫學)、外科(普通外科、神經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臟大血管外科)、婦產科、兒科、眼科、傳染科、腫瘤科、急診醫學科、康復醫學科、重症醫學科、麻醉科、醫學檢驗科、病理科、醫學影像科(包括放射介入科)、中醫科支撐專科診療服務。
(四)具備通過ISO 15189認可的醫學實驗室。
(五)血液內科具備承擔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能力。
二、醫療服務能力
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應當具備各類疑難危重血液系統疾病的綜合診療能力,掌握血液病診療領域所涉及的各項關鍵技術。
(一)科室及平台設定。
1.病房:能夠提供白血病、淋巴瘤、骨髓瘤、骨髓衰竭性疾病等非移植治療方法和造血幹細胞移植(含移植艙及艙外病房)住院服務。
2.門診:能夠提供造血幹細胞移植專業、白血病專業、淋巴瘤專業、骨髓瘤專業、骨髓衰竭性疾病專業、紅細胞疾病專業、出凝血疾病專業、代謝與遺傳性疾病專業等專科門診服務。門診附設有骨穿室並配置專科護士。
3.實驗室:包括流式細胞實驗室、分子生物學實驗室、細胞遺傳學實驗室、人類白細胞抗原(HLA)配型室、骨髓形態室及病理實驗室等。近5年,年均開展血液系統疾病相關臨床檢驗數量≥100000例次。
4.診斷平台:
(1)血液病理/形態診斷平台:由經過專業培訓、擁有血液疾病相關診療知識的專職衛生技術人員負責,具備診斷血液系統常見疾病及罕見疾病的能力。
(2)細胞生物學診斷平台:通過多參數流式細胞技術實現初診時免疫表型、治療過程中免疫殘留、採集物CD34計數及移植後免疫重建的精準評估。
(3)分子生物學診斷平台:掌握常見血液系統疾病分子標記物的標準化檢測方法,檢測水平及靈敏度需與國際接軌。
(4)細胞遺傳學診斷平台:具備染色體顯帶技術(G或R顯帶)和螢光原位雜交技術(FISH),協助血液系統疾病的診斷與預後評估。
(5)HLA特異性抗體篩查平台:具備HLA特異性抗體檢測技術,為最佳化造血幹細胞移植供者選擇提供依據。
(6)出凝血診斷平台:對人體止血、凝血、纖溶等功能進行精準測定和評估,指導出凝血疾病臨床合理診療。
(7)科研支持平台:建有完善的基礎及轉化研究平台、動物實驗平台及微生物實驗室。
(二)診療能力。近5年,累計收治病例覆蓋疑難危重病種清單(附表1)90%以上。
(三)核心技術。
1.具備開展造血幹細胞移植技術的能力,包括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和異基因(同胞全合供者、單倍型相合供者、非血緣供者)造血幹細胞移植。常規治療(如化療、放療、幹細胞移植等)、新型治療方案(如靶向治療、細胞治療等)、新藥臨床試驗等方面具有全過程診療體系和能力。具備移植後多種合併症防治技術體系,包括復發防治體系,移植物抗宿主病預警預測技術體系等。近5年,累計開展核心技術覆蓋清單(附表2)90%以上。
2.具備完善的血液病診斷和預後分層體系,以及血液病治療先進理念和技術。具有放化療與免疫治療、合併症診斷與處理、重要器官功能監測與支持,以及功能康復所涉及的綜合診療技術。
3.具備血液病護理技術,包括放化療與免疫治療護理技術、造血幹細胞移植護理技術、兒童血液病護理技術、血管通路置管與維護技術、血液病保護性隔離技術、血細胞單采技術、新藥臨床試驗護理技術等。
三、教學能力
醫院高度重視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培訓工作,具有完整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能夠承擔院校醫學教育、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教學能力、水平及硬體設施能滿足教學需求,引領全國血液學科人才培養高質量發展。
(一)教學條件。
1.積極承擔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床位數量及收治病種與數量符合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相關標準要求。
2.根據教學需要,設定教學床位和教學門診;具有獨立的教學區域、圖書館、多媒體教室、臨床技能培訓與考核中心,並具備相應的虛擬現實等信息化、智慧化教學條件和模擬教學設備。
3.具備承辦全國醫學教育師資培訓的條件。
(二)組織管理體系。
1.醫院組織管理體系、培訓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健全,具有教學信息管理系統。
2.建立完善的畢業後醫學教育管理制度和繼續醫學教育管理制度。
3.具有教學相關委員會和明確的教學職能部門,人員能夠滿足教學需求。
4.明確脫產帶教教師及專職教學管理人員,各項教學工作負責人職責清晰,保障教學有序運行。
(三)師資構成。
1.具有優秀的教學師資團隊,血液內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數量≥30人;帶教師資數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對象的數量比例符合國家要求。
2.曾作為主編或副主編參加國家血液內科規劃教材編寫,或曾作為主委或副主委參與全國畢業後醫學教育或繼續醫學教育相關工作。
(四)繼續醫學教育水平。
1.近5年,血液內科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達標率達100%。
2.承擔血液學科繼續醫學教育任務,包括白血病、淋巴瘤、骨髓瘤、骨髓衰竭性疾病、貧血和出凝血疾病等規範化診療以及造血幹細胞移植關鍵技術。近5年,每年接收進修的醫務人員≥20人次,每年進修結業考核合格率均達95%及以上。
3.近5年,承擔國家級或國際性血液病專業學術會議≥5次;承辦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血液病相關專業項目≥20項,並接納全國其他醫院的人員參與。
(五)教學成果。作為主編編寫血液病領域國內教材或主譯國外具有影響力的血液病領域教材≥5部。
四、科研能力
血液內科擁有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及科研平台。在血液病相關的臨床研究、科研成果轉化、科研影響力方面在全國發揮引領作用。具有國內一流的科研及轉化平台,具備整合基礎研究、臨床研究及成果轉化的能力,有建設成為國際水平的血液醫學研究中心的基礎和條件。
(一)科研平台與人才隊伍建設。
1.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需具備以下平台中的2項:
(1)國家重點實驗室;
(2)國家轉化醫學中心或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3)備案的藥物臨床試驗機構。
2.擁有以下血液學科帶頭人者優先考慮:
(1)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院士;
(2)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講座教授、特崗學者);
(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
(4)醫學類國家一級學協會下設血液二級分會的全國主任委員或會長(含曾任、現任或候任);
(5)曾任或現任國際學術組織(多國協作發起的國際協會或聯盟)重要職位。
3.血液學科人才團隊具備以下條件優先考慮:
(1)國家衛生健康委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2)教育部青年長江學者;
(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
(4)中央組織部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萬人計畫);
(5)醫學類國家一級學協會下設血液二級分會全國專業學組組長及以上(含曾任、現任或候任);
(6)入選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畫;
(7)入選科技部創新團隊發展計畫;
(8)入選國家基金委創新群體。
(二)科研項目。近5年,主持血液領域國家級科研項目(包括主持科技部項目的分課題)≥40項,作為組長單位開展國內多中心新藥臨床試驗或作為國內牽頭單位開展國際多中心新藥臨床試驗項目≥10項。
(三)研究資源。建設有標準化臨床生物樣本庫,並設多種樣本分庫和佇列人群資源分庫,樣本庫接受倫理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監督。建設有生物樣本庫數據信息化管理系統,樣本庫信息學數據達到至少10萬以上,包括血清、組織及DNA、RNA等。具備血液系統疾病的臨床數據中心,如白血病、血友病、造血幹細胞移植等數據管理中心。建有專業化臨床數據管理及生物樣本管理團隊,具備完善的數據及生物樣本管理規章制度。
(四)協同研究網路。具備建設覆蓋全國的血液疾病協同研究網路的能力,網路成員單位≥40家,覆蓋省份≥25個。依託協同研究網路開展針對常見血液疾病的大規模、多中心、高質量的臨床研究,涉及血液疾病種類≥5種。
(五)科研成果。血液內科創建血液病相關國際原創核心技術,建立中國原創方案≥1項。同時,在近5年獲得以下科研成果:
1.以第一或通訊作者單位發表中國科學院期刊分區目錄中一區血液病相關論文≥100篇;
2.研究成果代表性論文被國際指南或規範引用的≥5篇;
3.牽頭制定國內血液系統疾病指南≥3項;
4.獲得血液病相關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0項並轉化套用;
5.獲得血液病相關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二等獎及以上、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及以上的獎項。
五、承擔主要公共衛生任務和公益性任務情況
(一)防治網路及技術輻射帶動。近5年,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普及預防與干預適宜技術及模式(復發防治體系,移植物抗宿主病預警預測技術體系等)≥3項,覆蓋≥15個省(區、市)。承擔國家血液系統疾病醫療質量控制與提高工作,在全國範圍內牽頭推廣血液相關疾病指南或專家共識≥2個病種。
(二)承擔政府任務和社會公益項目情況。積極承擔國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任務,組織開展義診、疑難重症患者會診等活動。積極開展對口支援、醫療幫扶和(或)健康扶貧、鄉村振興工作,包括援藏、援疆、援青、援外等。(三)開展血液系統疾病相關知識健康宣教工作。具備多種途徑向社會開展血液病基礎科普教育,並定期組織患者健康宣教和知識普及工作。
六、落實醫改相關任務及醫院管理情況
(一)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和醫聯體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聯合體建設,積極發揮引領作用,具備牽頭成立覆蓋全國的血液病協作網路的能力,建立符合血液疾病診療特點的分級診療體系。積極推動醫療質控工作開展,推動開展血液專科醫師培訓工作,推動臨床研究大數據網路建設。
(二)遠程醫療。具有高水平遠程醫療平台及服務能力,具備開展遠程會診、遠程病例討論、遠程診斷、遠程醫學教育及科研協同等能力。遠程醫療服務網路覆蓋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200家。近5年,年均提供遠程醫療服務≥500例。
(三)信息化建設。建設高水平醫院信息平台,能為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的臨床、科研、教學和管理業務提供信息支撐;電子病歷系統套用水平分級評價達到五級要求;信息平台建設達到醫院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四級甲等要求;逐步與區域內健康信息平台對接,實現區域醫療信息安全共享;醫院核心業務系統達到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三級要求。
(四)臨床路徑的制定與管理。牽頭制訂國家級血液系統疾病臨床路徑,近5年,開展臨床路徑管理的病種覆蓋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的所有血液疾病臨床路徑,不斷提升臨床診療的規範化水平。
(五)醫院管理。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以章程為統領規範醫院內部管理。公立醫院應當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兩個允許”,近5年,人員經費占比逐年提升。

內容解讀

《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設定標準》指出,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應當具備各類疑難危重血液系統疾病的綜合診療能力,掌握血液病診療領域所涉及的各項關鍵技術。
根據標準,在科室及平台設定方面,門診應能夠提供造血幹細胞移植專業、白血病專業、淋巴瘤專業、骨髓瘤專業、骨髓衰竭性疾病專業、紅細胞疾病專業、出凝血疾病專業、代謝與遺傳性疾病專業等專科門診服務;在核心技術方面,應具備開展造血幹細胞移植技術的能力,包括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和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常規治療、新型治療方案、新藥臨床試驗等方面具有全過程診療體系和能力。
標準還明確,近5年,國家血液病醫學中心年均開展血液系統疾病相關臨床檢驗數量≥100000例次,累計收治病例覆蓋疑難危重病種清單90%以上,不斷提升臨床診療的規範化水平,人員經費占比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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