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年版)

《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年版)》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8年印發的技術規程。

簡介,修改內容,

簡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正式印發《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年版)》,並向社會公布。
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是在職業分類的基礎上,根據職業活動內容,對從業人員的理論知識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綜合性水平規定,是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和人才技能鑑定評價的基本依據。
2012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了《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以下簡稱2012年版《規程》),對於規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工作,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人才技能鑑定評價,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發揮了重要促進作用。近年來,隨著職業資格改革的深入推進,特別是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公布實施,2012年版《規程》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要求。

修改內容

與2012年版《規程》相比,此次頒布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2018年版)》重點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強調工匠精神和敬業精神。將工匠精神和敬業精神內涵融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中,作為職業道德要求的重要內容。二是落實“考培分離”“鑒培分離”。在職業技能鑑定申報條件中,對申請參加職業技能鑑定人員必須具備培訓經歷的條件予以刪除,以斬斷利益鏈條,避免強制培訓之嫌。三是支持技能人才成長。將職業技能鑑定申報條件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年限”要求修改為“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年限”,打破(職業)資歷、工作年限等的制約,提高人才的社會流動性,促進人才特別是技能人才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同時也契合以人為本精神,暢通勞動者職業生涯通道。四是突出安全生產。在職業標準中標註涉及安全生產或操作的關鍵技能要求,關鍵技能考核不合格的,則技能考核成績為不合格。
同時,2018年版《規程》還增加了示例、編排格式、出版格式要求等內容,細化了標準編製程序,對部分文字、術語等也進行了最佳化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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