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海口調查隊

國家統計局海口調查隊為國家統計局直屬的,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的正處級事業單位。

根據《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國統字[2005]158號),《國家統計局關於海南地區國家統計局市級調查隊組建方案的批覆》(國統字[2006]207號),設立國家統計局海口調查隊。

國家統計局海口調查隊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承擔地方政府交辦以及各部門委託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職責劃分,機構職能,部門職責,公共服務,機構編制,

職責劃分

機構職能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城鎮住戶調查、能源調查、農村住戶調查、農民工監測調查、農戶固定資產投資、農村全面小康監測調查、居民消費價格、工業品價格調查、規模以下工業調查、房地產價格調查、低收入價格調查、消費者信心景氣調查、部分服務業調查、主要畜禽監測調查、農產量抽樣調查、農產品生產者價格、主要農產品中間消耗調查等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完成海南調查總隊布置的調查任務。
(三)完成海口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和部門委託的有關調查任務。
(四)完成國家統計局和海南調查總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依法查處本隊組織實施調查中的統計違法行為。
(六)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授權,管理和公布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等。

部門職責

序號
處室
主要職責
具體工作事項
1
辦公室(人事教育、財務管理)
負責管理調查隊的財務和固定資產、人事教育工作。
負責協調管理調查隊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機要、政務信息、會務、保密、檔案、督辦、文印、信訪、安全、消防、對外聯繫、公務接待、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人事統計、教育培訓、工資福利,以及科以下人員考核、任免、調整、交流等工作;負責調查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組織開展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完成上級財務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信息化設備的購置和管理;負責數據及網路安全保障工作。
2
綜合科(統計資料研究、管理、發行、公布)
負責管理和公布有關統計調查資料,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編輯發行調查資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統計調查資料的共享與使用;
負責整理、提供、公布和解讀有關統計調查資料,開展新聞宣傳活動;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編輯統計調查資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統計調查資料的共享與使用;組織蒐集重大信息;組織開展統計科研工作。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調查、營商環境調查、文明城市測評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等重大專項調查和社情民意類調查。
3
住戶調查科
負責居民收支調查、農村小康監測和農民工監測調查的數據採集、審核、匯總、評估、資料提供以及日常制度修訂和主要數據的進度分析解讀;參與開展相關的專項調查和委託調查。
組織實施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農戶固定資產投資調查、農民工監測調查、農民工市民化進程動態監測調查、退耕還林(草)監測調查、網購用戶專項調查等調查;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負責輔助調查員培訓和管理工作。
4
勞動力調查科
組織實施勞動力調查;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
組織實施勞動力調查,對就業熱點問題開展典型調查和分析研究;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負責輔助調查員培訓和管理工作。
5
生產價格調查科
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房地產價格調查等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組織實施工業與服務產品生產者價格調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動力等中間產品的購買者價格調查;組織實施小微企業跟蹤調查、服務消費調查及其他企業類統計調查;組織實施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及其他新經濟活動的抽樣調查,以及國家重大戰略在本地區實施中相關熱點問題開展典型調查和分析研究;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負責輔助調查員培訓和管理工作。
6
農業農村調查科
負責對調查資料的收集、錄入、匯總和上報工作。
組織實施農作物播種面積和產量調查、畜牧業調查、中間消耗統計和農產品價格調查等;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負責輔助調查員培訓和管理工作。
7
消費價格調查科
負責對調查資料的收集、錄入、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編制居民消費品價格指數、商品零售價格指數和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調查指數。
組織實施居民消費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調查、零售商品價格調查、房地產價格調查;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核查;負責輔助調查員培訓和管理工作。
8
執法監督科
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普及工作,依法查處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全隊機關效能建設的各項有關工作;負責牽頭各處室準備效能考核相關材料。負責紀檢監察和機關黨支部工作。
建立並組織實施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承擔國家和總隊統計執法任務;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普及工作;依法查處調查隊系統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落實執法檢查“雙隨機”抽查制度;建立實施統計信用制度;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監督、檢查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受理信訪舉報,處置問題線索,開展執紀審查,提出問責建議;協助黨組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統計行風建設工作;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開展巡察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重大統計制度方法改革試點探索;組織協調統計基礎基層建設工作。

公共服務

序號
服務事項
主要內容
承辦機構
1
統計數據發布和查詢
獨立編印《海口調查》,參與編印《海口統計年鑑》、《海口統計月報》等常規統計資料,運用國家統計局海口調查隊網站發布統計數據。採取電話、郵件等方式提供統計數據查詢、諮詢服務。
綜合科
2
各類調查數據的發布和查詢
運用統計信息網路、數據發布會、統計年鑑、資料彙編等方式發布和提供各類調查主要數據,開發、編印各類調查資料,提供各類調查的數據查詢和信息諮詢服務。
3
統計政務公開信息發布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對統計信息進行公開發布、並及時有效地對信息諮詢、投訴進行答覆,及時辦理依申請公開申請等事項。
4
統計開放日宣傳活動
每年9月中下旬開展中國統計開放日海口現場活動,向社會各界展現海口調查工作最新成績及宣傳解讀統計知識與數據。
執法監督科
5
“12.4”、國家法制和憲法宣傳日“12.8”《統計法》宣傳日
以“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和“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統計”為主題,宣傳統計法律法規,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提供統計法律法規服務。

機構編制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機構級別
工作職能
辦公室
正科級
負責管理調查隊行政事務;承擔文秘、機要、政務信息、會務、保密、檔案、文印、安全、消防、對外聯繫、接待、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管理調查隊人事教育工作。負責管理調查隊的財務和固定資產。負責調查隊紀檢監察和機關黨支部工作。
綜合處
正科級
負責整理、提供、公布統計調查信息資料,做好統計調查資料的編輯發行工作;組織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和蒐集重大信息;組織協調與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繫和調查資料的交流與共享。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對外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住戶調查處
正科級
組織實施城市住戶調查,做好住戶調查資料的收集、錄入、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對城市住戶調查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負責提供城市住戶調查資料;參與開展相關的專項調查和委託調查。
工業調查處
正科級
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調查,工業品生產者價格調查,以及原材料、燃料、動力等中間產品的購買者價格調查;負責對調查資料的收集、錄入、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編制工業品生產者價格指數和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指數;負責提供調查資料;參與開展專項調查和委託調查。
服務業調查處
正科級
組織實施房地產價格調查,負責對調查資料的收集、錄入、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編制固定資料投資和房地產價格指數;負責提供調查資料;參與開展專項調查和委託調查。
統計監測處
正科級
組織實施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住宿和餐飲業調查、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租賃業、商務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居民服務業、社會福利業、體育和娛樂業、其他服務業等有關服務業調查;負責對調查資料的收集、錄入、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提供調查資料;參與開展專項調查和委託調查。
消費價格調查處
正科級
組織實施居民消費品和服務項目價格、社會商品零售價格等價格調查;負責對調查資料的收集、錄入、匯總和上報工作;負責編制居民消費品價格指數和社會商品零售價格指數;負責提供調查資料;參與開展專項調查和委託調查。
專項調查處
正科級
組織開展國家局和總隊布置的各項專項調查工作,組織實施滿足國民經濟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樣調查以及有關專項調查。並承接市委市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委託的專題調查項目。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普及工作。依法查處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全隊機關效能建設的各項有關工作,負責牽頭各處室準備效能考核相關材料。
調查隊
未定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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