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新邵調查隊

國家統計局新邵調查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和湖南調查總隊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承擔地方政府委託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統計局新邵調查隊
  • 類型:統計執法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 隸屬:國家統計局
  • 職責:參與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普查項目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城鄉住戶、國民經濟主要行業生產價格、投資價格、居民消費價格、農產量、農業中間消耗、服務業、規模以下工業、規模以下固定資產投資和資質以外建築業務企業等國家抽樣調查制度,以及國家統計局布置的有關企業景氣、企業集團、現代企業制度跟蹤監測、農村貧困與小康監測、畜禽監測、退耕還林監測、城鄉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等專項調查制度。
二、配合上級調查部門,組織實施滿足國民經濟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樣調查,負責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民意調查、市場調查以及有關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快速反應制度,組織開展經濟社會重大問題專項調查,及時報告本地區國家政策執行情況、突發性經濟事件和重大社會經濟問題等方面信息。
三、參與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普查項目。
四、根據國家統計局和湖南調查總隊授權,管理和公布有關統計調查數據。
五、依法查處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件。
六、負責本隊機關財務工作。
七、負責本隊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工作。
八、組織指導地方調查隊的業務工作。
九、接受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委託,開展統計調查、提供統計數據處理服務。
十、完成國家統計局以及湖南調查總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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