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5]177號
【發布日期】1995-09-13
【生效日期】1995-09-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5]177號
【發布日期】1995-09-13
【生效日期】1995-09-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停止新聞紙出口退稅的通知
(1995年9月13日國稅發[1995]1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了緩解國內新聞紙供應緊張的狀況,保障報紙、刊物的正常發行,經國務院領導批准,對1995年10月1日以後報關離境的新聞紙停止辦理退稅。
為了緩解國內新聞紙供應緊張的狀況,保障報紙、刊物的正常發行,經國務院領導批准,對1995年10月1日以後報關離境的新聞紙停止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