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
  • 成立時間:2018年7月5日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參與擬定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目標預測,依法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負責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參與開展所轄區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深圳市稅務局和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落實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系統的推廣套用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熊為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邢華二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馬文聰曾思紅徐磊劉仁泉陳若星余建生林海弟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王景文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徐偉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寶安區稅務局總會計師:聶勇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調研、宣傳輿情、政務公開、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等工作;承辦黨委檔案、會議、督辦等有關日常綜合性事務。
法制科。負責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負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案件;負責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工作;規範稅務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執法督察和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配合外部監督和上級監督;參與實施“一案雙查”。
稅政科。組織實施各稅種政策落實工作;對各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統籌各稅種的日常管理、後續核查等。
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徵收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和稅收經濟分析科。負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免抵調庫年度安排;組織實施稅收收入的預測分析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收經濟分析工作;運用稅收數據對本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開展動態監控分析;承擔稅收政策效應分析工作;承擔統籌和指導稅收經濟分析工作;組織實施本轄區會統核算、繳庫退庫、票證管理等制度,實施會計監督。
納稅服務科。組織開展本單位納稅服務(含繳費服務,下同)工作;組織實施、監督落實納稅服務制度和規範;統籌全局辦稅服務廳服務規範化建設和服務渠道管理;統籌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組織開展處理納稅服務投訴等權益保護工作。
徵收管理科。負責實施專業化管理;統籌全局數位化轉型工作;組織實施轄區戶籍管理等征管工作;負責征管質量監控評價和征管數據管理套用;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工作。
國際稅收管理科。負責轄區內稅收條約(安排)的執行與管理;承擔轄區跨境稅收管理工作;統籌轄區反避稅基礎管理工作;統籌轄區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建設;負責本單位外事管理。
稅收風險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稅收風險管理工作,包括統籌管理、識別分析、指導應對等。
財務管理科。組織實施預決算、基建、會計核算、財務內控和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等工作。
組織人事科。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隊伍建設;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考核、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
考核考評科。組織實施績效管理和數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年度績效考評工作。
稅源管理科(稅源管理一、二、三科)。負責轄區內生產型出口企業的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等的日常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納稅輔導、出口函調、一般性協查等風險管理工作;負責生產型企業出口退(免)稅審核管理。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科)。協助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統籌和指導區局黨群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統籌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建設、稅務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承接上級巡察和組織區局巡察工作。
老幹部科。負責老幹部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設定黨委紀檢組,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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