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德昌縣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局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涼山州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局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協助開展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工作,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局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局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落實稅收執法督察工作。
(十二)負責本局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局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局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涼山州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擬訂本單位綜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公文處理、全局性會議會務管理、信息調研、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來信來訪、值班值守、國家安全等工作;組織實施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稅收宣傳工作;組織實施督查督辦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貫徹落實績效管理和數字人事工作發展規劃、制度規範,擬定具體實施辦法;分解落實上級下達的考評指標,擬訂本局年度績效計畫及考評指標,組織實施績效考評工作;組織開展數字人事推行工作,負責數字人事日常管理;開展其他考核考評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及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2.法制股。負責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涉及多個稅種、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綜合性政策檔案會辦、起草和落實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合規性評估、備案備查、清理等工作;負責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組織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事項;承擔辦理涉稅反補貼案件應對工作;負責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救濟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開展對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內部控制、預算管理、財務收支、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基本建設、專項經費等內部財務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本系統稅收執法考評與過錯責任追究工作;督促落實督察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協調配合外部及上級審計和檢查,統籌協調內部監督檢查工作。
3.稅政一股。負責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和菸葉稅及進出口稅收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相關稅種和進出口稅收具體業務問題的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相關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負責增值稅發票和車輛購置稅票證管理;參與擬訂年度出口退(免)稅計畫,組織實施年度退稅計畫;指導相關稅種和進出口稅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稅收管理工作;參與相關稅種的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4.稅政二股。負責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的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的季(月)度預征、彙算清繳及後續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個人所得稅源泉扣繳、自行申報、彙算清繳、事後抽查等工作;指導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地區)間稅收條約(安排);負責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稅收管理等跨境稅收管理,以及外籍個人所得稅和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稅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工作,參與國際稅收有關的風險管理;組織實施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組織實施國際稅收征管協作;參與國際交流合作和對外技術援助。
5.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股。負責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檢查工作;參與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的政策輔導、諮詢服務、法律救濟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負責研究擬訂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出口退(免)稅年度計畫,組織落實免抵調庫年度安排;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收入工作,開展收入預測分析、預警分析、運行分析和收入質量管理,管理監督稅款、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繳退庫情況和減免稅核算;
負責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統核算、繳庫退庫、票證管理等制度,實施稅收會計監督;承擔整理提供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核算資料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稅收經濟分析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參與建立並落實稅收經濟分析指標體系;運用稅收數據對本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開展動態監控分析;開展國家和地區重大經濟發展戰略實施情況專題分析和本地區與國外、國內同類型地區的比較分析;組織開展稅收政策效應分析,跟蹤評估減免稅等政策實施效果;負責統籌本所轄區域內稅收經濟分析工作。
7.納稅服務股。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開展納稅服務(含繳費服務,下同)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制度和規範;組織開展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等工作;負責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熱線等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服務渠道管理;負責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辦理納稅服務投訴;負責落實涉稅專業服務監管政策及制度,統籌協調社會化納稅服務;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
辦理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和12366平台轉交的納稅服務投訴、納稅人意見建議,將相關處理意見回復州稅務局;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協助指導本系統稅收新聞宣傳工作;具體承辦涉稅輿情管理、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本單位網站、微信、微博、客戶端等管理工作。
8.徵收管理股。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含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日常征管工作;負責征管質量監控評價;負責組織落實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和制度,實施信息化建設、考核評價、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承擔稅務行業標準和業務需求管理;負責信息化立項和預算管理。
9.稅收風險管理股。負責信息數據和風險管理的目標規劃、制度規定的實施工作;負責涼山州稅務局下發風險應對任務的整合和推送等;負責本單位稅收風險管理模型構建、分析識別、任務推送、監控評價結果反饋等工作;承擔各類稅收數據、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數據以及第三方數據的集中管理、質量控制、分析套用、共享交換及稅務雲平台管理等事項;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考核系統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數據管理和風險管理系統平台開發業務需求;負責風險應對質量評價、覆核複審。
10.財務管理股。負責貫徹落實預決算管理、基建管理、會計核算管理、財務內控管理和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部門決算執行和公開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辦理具體收付事項;擬訂年度採購計畫,辦理具體採購事項;負責資產配置、處置和財務管理等工作;承擔稅務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建項目管理。
11.人事教育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組織落實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監督檢查幹部人事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組織落實幹部隊伍建設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組織落實日常幹部監督工作;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公務員管理、幹部年度考核等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辦理出國政審事項;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培訓、管理制度、發展規劃、培訓計畫;負責組織落實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加強離退休黨員幹部日常管理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等任務;負責老幹部的待遇落實、年度統計等工作;負責老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組織實施本局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統籌負責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脫貧攻堅對口幫扶、統戰工作;協調工會、共青團、婦委會開展機關群團工作。
黨及紀檢監察的工作機構整合後暫予保留,待下一步有關事項確定後另行明確。
派出機構
1.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負責全縣範圍內的稅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的徵收和納稅服務工作。
2.第二稅務分局。負責縣級重點稅源的集中管理、風險應對和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德州鎮稅收、社會保險費及其他非稅收入的基礎事項管理、風險應對及服務工作。
3.麻栗稅務分局。負責麻栗鎮、小高鎮、阿月鎮、王所鎮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及其他非稅收入的基礎事項管理、風險應對及服務工作。
4.永郎稅務分局。負責永郎鎮、金沙鄉、錦川鎮、老碾鎮樂躍鎮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及其他非稅收入的管理服務工作。
5.巴洞稅務分局。負責巴洞鎮、寬裕鎮、茨達鎮、六所鎮、南山鄉、大陸槽鄉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及其他非稅收入的基礎事項管理、風險應對及服務工作。
6.熱河稅務分局。負責熱河鎮、黑龍潭鎮、鐵爐鎮所轄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及其他非稅收入的基礎事項管理、風險應對及服務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實施信息安全管理;負責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等工作。
領導簡介
(1)黨委書記、局長:敬永
(2)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林
(3)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宗萍
(4)黨委委員、副局長:何明周
(5)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李葉
(6)黨委委員、副局長:趙志和
榮譽記錄
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
辦公地址
四川省德昌縣德州街道鳳凰廣場124號
辦公時間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