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10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稅務局(以下簡稱“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下設的派出機構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安德稅務分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鄭家寨稅務分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徽王莊稅務分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宋家稅務分局和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臨齊稅務所掛牌成立。為確保稅收業務平穩有序運行,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管理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稅務局和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日常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稅務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於洪勇(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郝震(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科長級))
任洪友(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於長青(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郭仁華(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洪傑(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有才(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趙同剛(國家稅務總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黨委委員、黨委紀檢組組長)

派出機構

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安德稅務分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鄭家寨稅務分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徽王莊稅務分局、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宋家稅務分局和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臨齊稅務所自掛牌之日起啟用新的行政、業務印章,以新機構名稱開展工作。相關證書、文書、表單等啟用新的名稱和編號。
二、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承繼原德州市陵城區辦稅服務廳的工作職責和權利義務。
辦公地點:德州市陵城區陵州西路4452號政務服務中心一樓。
三、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
辦公地點:德州市陵城區南環路72號。
四、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安德稅務分局
辦公地點:德州市陵城區南環西路76號。
五、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鄭家寨稅務分局
辦公地點:德州市陵城區鄭家寨鎮政府南150米路西。
六、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徽王莊稅務分局
辦公地點:德州市陵城區徽王莊官道孫街變電所對過。
七、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宋家稅務分局
辦公地點:德州市陵城區宋家鎮政府南400米路西。
八、德州市陵城區稅務局臨齊稅務所
辦公地點:德州市陵城區威靈街中段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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