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是由原保定市國家稅務局、原保定市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標誌著我市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邁出了實質性、關鍵性的第一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
  • 外文名: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Baoding Taxation Bureau
  • 成立時間:2018年7月5日
  • 辦公地址:保定市競秀區朝陽北大街866號
  • 現任領導:趙國宏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所獲榮譽,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訂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保定市稅務局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韓江明(黨委書記)
胡靜(黨委副書記、局長)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能:擬訂本系統綜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承擔公文處理、會務管理、信息調研、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來信來訪、值班值守、國家安全等工作;組織實施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稅收宣傳工作;組織實施督查督辦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科研工作規劃、方案,承擔相關專題研究等工作;編輯稅務內部期刊等;承辦黨委檔案、會議、督辦等有關日常綜合性事務。
  法制科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涉及多個稅種、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綜合性政策檔案會辦、起草和落實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合規性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等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組織辦理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事項;組織辦理涉稅反補貼案件應對工作;承擔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相關工作;組織、落實本系統督察內審工作,參與實施“一案雙查”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科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的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相關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承擔增值稅發票管理,組織相關信息系統的推廣套用及管理;指導相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相關稅種的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所得稅科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的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的季(月)度預征、彙算清繳等工作;組織實施個人所得稅源泉扣繳、自行申報、彙算清繳、事後抽查等工作;指導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承擔國際稅收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外事管理。
  財產和行為稅科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和菸葉稅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的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相關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指導相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相關稅種的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指導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工作;參與有關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的政策輔導、諮詢服務、法律救濟等工作。
  收入核算科
  主要職能:研究擬訂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擬訂出口退(免)稅年度安排,組織落實免抵調庫年度安排;統籌協調組織收入工作,開展收入預測分析、預警分析和收入質量管理;承擔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會統核算、繳庫退庫、票證管理等制度,實施會計監督。
  納稅服務科
  主要職能:組織開展本系統納稅服務(含繳費服務,下同)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制度和規範;組織開展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諮詢服務、辦稅服務和權益保護等工作;承擔辦稅服務廳等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服務渠道管理;承擔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辦理納稅服務投訴;落實涉稅專業服務監管政策及制度,統籌協調社會化納稅服務;組織落實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
  徵收管理科
  主要職能: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擔征管質量監控評價;組織落實信息化規劃、方案和制度,實施本系統信息化建設、考核評價和驗收工作;承擔稅務行業標準和業務需求管理;承擔信息化立項和預算管理。
  稅收經濟分析科
  主要職能:貫徹落實稅收經濟分析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參與建立並落實稅收經濟分析指標體系;運用稅收數據對本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開展動態監控分析;開展重大經濟發展戰略實施情況專題分析和本地區與國外、國內同類型地區的比較分析;組織開展稅收政策效應分析,跟蹤評估減免稅等政策實施效果;統籌和指導本系統稅收經濟分析工作。
  財務管理科
  主要職能:貫徹落實本系統預決算管理、基建管理、會計核算管理、財務內控管理和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部門決算執行和公開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辦理具體收付事項;承擔機關及所屬派出機構、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職責;擬訂年度採購計畫,辦理具體採購事項;承擔資產的購置、處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擔稅務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建項目管理。
  組織人事科
  主要職能: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公務員管理、幹部考核等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優秀年輕幹部的管理、考核、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幹部人事規章制度執行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指導系統黨的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等工作。
  考核考評科
  主要職能:貫徹落實績效管理和數字人事工作發展規劃、制度規範,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分解落實上級下達的考評指標,擬訂本局機關和下一級稅務機關年度績效計畫及考評指標,組織實施績效考評工作;組織開展數字人事推行工作,承擔數字人事日常管理;開展其他考核考評工作。
  教育科
  主要職能:擬訂並組織實施幹部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黨建工作科
  主要職能:協助市稅務局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系統內各級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統籌和指導系統黨群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統籌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建設、稅務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組織實施巡察工作。
  機關黨委
  主要職能:承擔機關和派出機構黨群工作。
  老幹部科
  主要職能:承擔機關和派出機構老幹部工作,指導系統老幹部工作。
  黨委紀檢組
  主要職能: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指導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河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

派出機構

第一稅務分局(重點稅源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局)
  主要職能: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列名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國家稅務總局部署的“千戶集團”企業名冊管理、數據補充採集、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等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列名大企業的風險分析、風險應對等專業化管理和個性化服務工作;開展大企業稅收經濟分析及與同類型企業的比較分析;指導大企業完善稅務風險防控體系;組織、協調、指導、考核本系統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二稅務分局
  主要職能: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稅收的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承擔進出口稅收具體業務問題的解釋和處理;參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稅收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出口退(免)稅年度安排,分配下達並組織實施年度退稅安排;指導出口退稅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進出口稅收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第三稅務分局(稅收風險管理局)
  主要職能:承擔信息數據和風險管理的目標規劃、制度規定的實施工作;承辦省局下發風險應對任務的整合和推送;承擔本系統稅收風險管理模型構建、分析識別、任務推送、監控評價結果反饋等工作;承擔各類稅收數據、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數據的集中管理、質量控制、分析套用、共享交換及稅務雲平台管理等事項;組織、協調、指導、考核本系統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工作。
  稽查局
  主要職能: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稅務稽查、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集中管理涉稅違法檢舉;集中接收上級機關交辦,所轄各縣區局、跨區域稽查局提請或移送和其他單位移交的各類案源;集中選取和下達稽查案源;對符合條件的涉稅案件組織合議;牽頭與市局相關業務科室就稅收法律、法規、政策理解和適用進行銜接;牽頭協調跨區域稽查局之間的協作互動事項;承擔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承擔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及聯合懲戒工作;組織落實稅務部門和公安部門聯絡機制;參與實施“一案雙查”;承擔上級交辦案件、重大涉稅案件的查處或組織查處。
  第一稽查局
  主要職能:主要承擔所轄區域(高碑店市、定興縣、徐水區、高新區、白溝新城)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查處、審理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落實市局稽查局部署的稽查任務;與轄區相關職能單位或部門進行稽查業務協調。
  第二稽查局
  主要職能:主要承擔所轄區域(涿州市、淶水縣、淶源縣、易縣、競秀區)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查處、審理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落實市局稽查局部署的稽查任務;與轄區相關職能單位或部門進行稽查業務協調。
  第三稽查局
  主要職能:主要承擔所轄區域(安國市、博野縣、高陽縣、蠡縣、望都縣、蓮池區)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查處、審理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落實市局稽查局部署的稽查任務;與轄區相關職能單位或部門進行稽查業務協調。
  第四稽查局
  主要職能:主要承擔所轄區域(阜平縣、曲陽縣、順平縣、唐縣、滿城區、清苑區)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查處、審理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落實市局稽查局部署的稽查任務;與轄區相關職能單位或部門進行稽查業務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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